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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王英津析“一中各表”奥妙与应用

http://www.CRNTT.com   2016-05-08 00:02:32  


 
  第一,“一中各表”的基础是“一中”共识。尽管“一中各表”的表述重心在“各表”,但它是基于“一中”共识而作出的表述。从谈判角度说,谈判者各自表达立场的原因,通常是双方在一部分议题上取得共识,而在另一部分议题上因歧见太深而缺乏共识。为避免影响彼此合作,所以在缺乏共识的议题方面,各自陈述观点。譬如1972年中国与美国发表的《上海公报》,有关台湾问题,双方歧见颇深,故各自表述立场。⑨大陆方面能包容国民党“一中各表”并与其展开互动,主要是因为国民党与大陆之间存在“一中”共识这一基础。台湾学者苏起曾指出:共产党的立场是“一中”,不谈“各表”;国民党是“一中各表”;而民进党是“各表”,不谈“一中”。三者之间,“一中”与“一中各表”有共同点,但“一中”与“各表”却没有共同点。⑩也就是说,“一中各表”仅存在于大陆方面与国民党之间的“一中”共识前提下,如果没有“一中”共识为基础,围绕着“一中”内涵而产生的“各表”也就无从谈起。在这一意义上说,由于民进党根本就不接受“一中”,也就无所谓“一中各表”问题,离开了“一中”共识而作的“各表”,只能是“两中各表”。因此,虽然当年李登辉将“一中各表”曲解为“独台”论述,但这种论述早已不再是“一中各表”了。

  第二,各自表述并非任意表述。从谈判角度看,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虽然在欠缺共识的部分可以各述己见,但即便如此,其所表述的内容与涵义也需要先取得对方的谅解。1992年香港会谈期间,台湾方面在提出“一中各表”之前,大陆方面对于台湾方面(国民党)欲对“一个中国”进行表述的内容应该有所认知,即台湾当局称“一中”是主权及于整个中国的“中华民国”。大陆方面虽不接受这一表述,但能够暂时容忍,故未直接驳斥台湾方面的表述,这是当时口头协议达成的基础。⑪如果当时台湾方面将“两国论”或“台湾独立”都当作“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内容,我们可以断言,此口头协定一定不会达成。⑫所以,各自表述有其运行的边际,绝非单方面想怎么表述就怎么表述,“各表”必须在“共识”基础上展开,否则协议无法达成。⑬正如大陆海协会在《“九二共识”历史存证》中所阐释:“海协与海基会就事务性商谈中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达成共识,以两会各自提出、分别交给对方的上述两段具体表述内容(备注:具体内容均体现一个中国原则)为基础的,而不是不加约束的、单方面随意性的各说各话。对照两会的具体表述内容,海协和海基会各自向对方明确承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追求国家统一。至于对一个中国的涵义,海基会说'认知各有不同',海协会说'在事务性谈判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这充分说明,两会从未就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进行过讨论,更谈不上就一个中国的政治内涵'各自表述'达成共识。”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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