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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国语中评:人大释法快准狠 寸步不让

http://www.CRNTT.com   2016-11-05 00:25:26  


  中评社香港11月5日电(记者 黄博宁)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就全国人大释法一事接受中评社采访表示,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核心领导人,在国家主权、安全和国土完整的底线上寸步不让,这次释法也是“快、准、狠”,斩钉截铁。他认为释法内容会十分具体,把前文后理写清楚,不只是教条式的摘要或口号,除非是不经意的口误,否则只得一次宣誓机会。因此,刘小丽和姚松炎都会因为此释法而被拒诸门外。

  中评社:如何评价本次释法?

  马恩国:本次释法是人大第五次释法,和吴嘉玲案释法一样,备受争议。不过吴嘉玲案是终审法院已作出裁决后才释法,这次是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但并未判决前,人大常委会就作出释法。相对来说,法院未作出判决前的释法对香港的司法冲击较少。如果等到判决后释法,更正法院判决,对司法冲击会较大。所以,现在相对是比较好的时机。

  政治上,这次释法的意义很大。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核心领导人,已经对香港事务采取硬路线,在国家主权、安全和国土完整的底线上寸步不让。相应,这次释法也是“快、准、狠”,毫不犹豫,斩钉截铁。

  中评社:您预计会以什么形式发出?是不是会特别具体,比如规定宣誓的时长、语气、次数等等。

  马恩国:估计这次释法的内容会十分具体而且涵盖面很广。经过庄丰源案以后,终审法院对人大释法采取尽量回避的态度。如果全国人大的释法没有完全涵盖案件和条文的内容,法院会认为释法只具有参考性,并无约束性。所以,若要法院完全接受释法的约束性,必须把前文后理写清楚,不能只是教条式的摘要或口号。

  估计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第104条时会提出,除非是不经意的口误,否则只得一次宣誓机会。梁游两人并非不经意口误,第一次宣誓机会又已经被行使,所以再无第二次宣誓机会。

  中评社:是否也会影响第一次宣誓同样不获得通过的刘小丽、姚松炎、黄定光?

  马恩国:刘小丽和姚松炎都会因为此释法而被拒诸门外。黄定光的宣誓因为是不经意的口误所以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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