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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语中评:林郑施政报告切合中央的期许

http://www.CRNTT.com   2017-10-12 00:08:3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中评社资料图)
 
  第五,政府角色向“有为政府”的转型。特首明确提出政府处理与社会及市场关系时需要进行角色规范与功能的拓展,在传统的“服务提供者”和“监管者”之外,还必须逐步发展出“促成者”和“推广者”的角色。这是对长期奉行的“积极不干预”之小政府角色与公共理财哲学的合理调整,是适应香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与国家战略需求的适时变革。这里要引入的是一种“有为政府”的理念,是法治保障下的服务政府与创新政府理念,而不是与“小政府”处于对极地位的“大政府”理念。香港的经济社会矛盾、法治条件、公民社会的成熟度以及香港公共财政的储备实力,完全可以支撑这样一个“有为政府”积极回应解决社会问题以及有效开拓发展空间。

  第六,对国民教育继续推进的坚定立场与合理步骤。香港社会运动激进化和青年国家认同薄弱,与国民教育被污名化及长期搁置有关。尤其经过这几年的政治对抗与冲突,以及青年人在本土分离运动中的负面撕裂表现,国家与香港社会均认识到重启“国民教育”的重大意义。林郑在施政报告中合理回应了国民教育强化实施的需求,提出了在2018/2019学年落实“中国历史”成为初中独立必修科以及继续完善《基本法》教育和师资培训体系,增加安排青年学生对内地与国家的交流、认知和融入。

  第七,较大力度的政府机构改革及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特首是公务员出身,对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增强公务能力与激励以及引入公众参与提升决策民主化与透明度颇有热情、理念与具体操作经验。施政报告中多处涉及对政府机构内部职能调整与归并的安排,以及对中央政策组的改组,完善青年“自荐”式参与政府咨询委员会和新中策组的比例保障及优先政策,同时检讨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程序,开放政府信息与数据以及提供更公正透明之程序以保障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与成效。行政过程的公众参与是“参与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的重要内容与形式,是提升行政决策认受性和民主正当性的重要制度支撑。“公开、参与、问责”是良好管治的普遍原理,特首施政取向显示出对这一治理原理的准确理解与制度化力度。

  第八,对香港法治与司法独立的自信与支持。特首施政报告正面回应外界包括国际社会对香港司法独立与法治的质疑,认为那些质疑不具有真正的事实基础,未能公正理解香港法治在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秩序下的自我调整与巩固发展,也未能客观看待香港法治在应对社会运动和宪制危机中的基础性作用。特首重新厘清了法治在香港核心价值观与香港宪制体系中的最优先地位,以及为保障香港法治与司法独立、维护香港作为亚太、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和法律服务枢纽地位而提供相关的政府政策支持。

  田飞龙表示,这些突出的亮点与具体的政策思考和议程,需要立法会及香港社会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他认为这份《施政报告》是理性务实和富有建设性的,是因应香港经济社会转型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可行方案。

  “当然,这些具体政策议题和项目之推进过程以及细节都可能激起具体的争议。”田飞龙强调,特首施政不会如文件叙述或主观期待那样顺利,但只要抓牢“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准绳,面对真实的香港经济社会问题,以施政公心和公务勤勉面对立法会及香港社会,这份报告所期待的良好管治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景就会逐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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