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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国安法案修改仍有改善空间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17 11:06:51 |
澳门特区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公开谘询工作,已按原计划于十一月三十日顺利完成。特区政府吸纳了谘询期间各界社团和广大居民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对《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并在昨日经行政会审议通过后,提请立法会履行立法程序。由于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已经进入了立法程序,故特首何厚铧在明日赴京述职时,是携带了一份“厚礼”。 尽管特区政府从未公布《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时间表,但从各种迹象及因素综合分析,有可能会在第三任特首选举工作启动之前,完成整个立法程序。这样,既使何特首能够兑现自己在任期内完成为二十三条立法工作的诺言,也是充分利用各项工作的时间空隙,在明年的两个选举之前完成立法,以避免立法工作与两个选举交叉重迭而互相影响。而由于今年十二月下旬是回归周年及圣诞假期,随后又是春节假期,明年一月是全国各地省级政协的开会时间,三月又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开会日期,而立法会中有不少议员具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或各地省级政协委员的身份,必须出席会议,故立法会真正能坐下来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时间,就显得颇为偏紧,必须抓紧,不能浪费任何一个可以运用的工作日。但从为二十三条立法已获得绝大部分议员的共识的现实看,应是能在预定的日期内,顺利完成立法工作的。 从特区政府的《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谘询总结报告”看,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和对“法案”的修改工作,既坚持了必须按原定计划及时间表立法的原则,又发挥了高度的灵活性,将在谘询期内收集到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吸纳进“修改稿”中。其中尤其是有关“预备行为”、“窃取国家机密”等在谘询期内疑虑反应最多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因而折射了特区政府是尊重民意的,也体现了其民主作风。就此可以预期,为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进入立法程序后,来自澳门内外的政治“噪音”将会消减许多,而反对立法者的反对“理由”,也就更不具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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