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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义明信息公开申请遭拒给我们一个提醒

http://www.CRNTT.com   2009-02-11 10:50:09  


 
  严义明的担忧不无根据:按照财政部的回覆,这四万亿的预算决算草案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审查和批准。可是在两会期间,还担负着其他重大职责的人大代表根本没有时间翻看厚达上百页的财政预算报告,更谈不上研究讨论,制约了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及精细性,限制了财政决策的科学性。那么,剩下的只能是等人大这个最高权力机构“批准”这个预算决算草案了,所以,财政部这个以“公开的时间未到”为潜台词的说辞,站不住脚。

  相反,提前公开,应该说是“很相宜”,对与4万亿相关的信息,如果提前公开,人大代表就有充足的时间研究、分析、咨询,财政决策的科学性也就能得到相应的保证。而且还可以藉此为契机,使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真切体认,在一次普法行动中完成知情权和监督权。

  其言也善,其理也显。这是一个“懂法律的公民”,“一个曾经对法律有信仰,对推进法治建设有理想的人,希望能够通过专业知识,在现有的宪法、法律范围内,做一点有利于法治的事情。”但现在看来,严义明有些过于天真了。而且,其中“曾经对法律有信仰”的说法,不无悲切。但是,或许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测,他“对财政部的信息公开申请回覆不满意”而向财政部提交的复议申请,其结局很有可能和当初的“公开申请”一样。而北京大学的王锡锌教授也对于这个复议能否成功持不乐观的态度。

  那么,严义明被拒,就给我们这样一个提醒: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实施,现在看来,都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进一步提醒了我们:要想使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内的法律的权利变成现实的权利,需要我们每个人个体的具体行动和在法律范围内的参与。

 (作者:张敬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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