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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集团高管集体沦陷的警示意义

http://www.CRNTT.com   2009-03-03 09:03:28  


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受贿千万终审获无期徒刑
  中评社北京3月3日讯/湖南红网今天载文“刘永涛:古井集团高管集体沦陷的警示意义”,文章说,古井集团腐败窝案再次警示: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务必花大力气破除国企“一把手”体制,坚持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结合起来,以实现“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全文如下:

  尽管早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早前的一次讲话中,用“某”字代替中纪委最近查办了一知名国有企业集团高管腐败窝案,一度引发公众的猜测。但这个“某”很快便不再含糊,2月27日《新京报》报道,该“知名国企”已被确认为安徽古井集团。

  这或许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新闻。因为早在2月初,安徽省高级法院已经对古井集团原董事长、亳州市原政协副主席王效金(副厅级)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王效金受贿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2008年10月16日被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以王效金为首的高管腐败链贯穿古井集团采购、经销、广告甚至改制等各个环节,整个高管层几乎被“一网打尽”,成为典型腐败窝案。

   然而,古井集团腐败窝案仍在当下引发广泛关注。一者在于又一次“惊动”中央高层,有关领导作出批示;二者还在于,它是当前国企高管腐败的一个缩影,堪称又一个腐败的典型。类似的明星企业高管腐败已不鲜见,笔者在网上稍一搜索,即看到宁夏石化供销公司、江西纸业集团、轻骑集团等等高管集体腐败案例。作为国有经济的支柱和经济改革的重点领域,国企的命运流变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它亦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古井集团腐败窝案的出现和最终宣判,无疑充满了警示意味,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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