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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城镇化建设” 路径应该做减法

http://www.CRNTT.com   2010-01-04 10:21:31  


  中评社北京1月4日电/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透露出来的信息,2010年推进城镇化建设将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关键词之一。

  《经济参考报》刊登时评人温克坚文章表示,推进中国农村的城镇化建设,是中国经济发展必须要走过的阶段,也有利于提高各种市场要素的配置效率,是破除城乡二元隔阂的重要通道,城镇化建设实在是一项被耽搁太久的经济发展战略。不过,如何推进,由谁来推进这个进程,大有讲究,必须进行分析。如果依靠传统的政府主导,则很容易再次陷入权力政绩工程陷阱,那非但不能解决农村衰败的问题,反而诱使对农民的进一步剥夺,进一步扭曲现有的经济社会结构,给社会秩序带来重大隐患。

  文章指出,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其中,对于农村发展起到最大抑制作用的,应该是户籍制度。因为有了以控制社会流动为初衷的户籍制度,那么农民就被剥夺了很多参与资格,包括享受公共服务的平等资格,获取经济资源的平等资格等,这其中,农民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一直以来严重滞后于城市居民。农民经济境遇的改善,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劳动力的市场化,也就是在外务工来获得收入。但是同样受制于户籍制度的歧视,农民工们无法在城市享受同等的经济社会待遇。

  当然,简单地讲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也许可以在某时某地掩盖某些问题,但是这根本无法扭转农村整体上的经济社会落后的局面。

  文章称,这回提到的推进城镇化建设,方向上和以前诸多以“输血”为特征的农村政策不一样,给人们一些想象的空间。不过,城镇化建设同样歧路纷呈。在行政权力主导下,很可能演变为简单的建城造镇运动,用加法来快速推进,比如把小村合并成大村,把大村合并成城镇,这是最容易操作的路径,也是最容易出政绩的路径,但是这样的做法,将是对农村和乡镇既有经济社会关系的粗暴干涉,可以想象的是,这个过程中很多有价值的土地资源将成为权力的盛宴,农民利益被再次剥夺,这必然酿成新一轮灾害。

  文章认为,城镇化路径应该是做减法,那就是减去捆绑在农民和农村身上的诸多体制性的束缚,尤其是户籍制度。只有农民自身成为推动城镇化进程的主体,只有农民拥有对资源的充分掌控能力之后,他们才知道以什么样的路径,什么样的进度,来建造适宜他们居住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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