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港澳论语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海上皇宫”事件谁解悬疑?

http://www.CRNTT.com   2010-01-26 14:16:29  


 
  戴玉茹:2009年3月,我们曾经阻止“海上皇宫”扩建维修,当场查扣并拖走“海上皇宫”的3个大木排,后来上面有领导发话说,要保持现场。所以就把木排还给“海上皇宫”。至于有没有人有问题,我不好说…… 

  “海上皇宫”的命运:是补办手续还是强制拆除 

  记者:未来“海上皇宫”会不会拆掉? 

  郭奎章:“海上皇宫”出生的时候没有办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因为那时东山湾的所有渔排都没有办证。后来别的渔排办了证,就说我们非法,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应该让我们办手续“转正”,而不是让我们消失。 

  据我了解,现在附近还有很多渔排在从事餐饮项目,也没有拿到证。你要是说“海上皇宫”非法,那么广东海域大部分海上餐饮项目都违法,不能说小的合法,大的就不合法,也不能说丑的合法,美的就违法。 

  事实上,我们从来也没有收到任何执法部门要求拆除的通知。我们收到的都是迁移罚款,包括目前海监渔政部门向龙岗区提起的强制执行,原因是“海上皇宫”曾经为了躲避台风,从东山湾海域中央迁移到现在的位置,侵占了原先的航道,所以执法部门开出了70多万元的罚款。如果是违章建筑的话,这么大的建筑,怎么会只罚款70万元了事?因此未来肯定不会拆。 

  戴玉茹:2007年深圳市海洋功能规划出台以前,东山湾的渔民们已经在这里养鱼为生,那时候没有给他们发证,但登记了编号。2007年深圳市海洋功能规划将东山湾规划为养殖区,海洋部门为东山湾的渔民发放了110张养殖证或垂钓证,持证的渔民可以合法使用海域建渔排。没有证件的渔排都是非法的。 

  “海上皇宫”并非从事养殖,不可能获得养殖证而变得合法化。2007年之后,海洋部门没有再发过新的养殖证、没有批准过建立新的渔排。修建“海上皇宫”的性质就是擅自占用海域,这是违法的问题,不是补办手续这么简单。 

  我们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海上皇宫”既要处以罚款,更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海洋原貌。至于是拆除还是将其拖离现在的位置,这只是处理方式的问题。 

律师热议 

  “海上皇宫”事件因为太典型,已经成为深圳法律界热议的话题。郭奎章说当时“国家对这种海上建筑休闲渔业没有法律界定……实在找不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可多位律师的研究发现,尽管解读角度有所不同,但结果却都显示:“国家从来不缺少对海洋方面的法律规定,关键在于法律使用是否得当。”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