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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施政报告发表前抢先公布的一项德政

http://www.CRNTT.com   2010-03-03 08:05:00  


 
  实际上,这个“反效果”已经显现。其中最突出的,是由于“投资移民”的“门槛”甚低,引发手中有几个余钱的内地居民蜂涌来澳门置业,从而与其它外来因素一道,炒热了澳门房地产市道,促使楼价节节飙升,已经远远超越本地区市民的置业能力,使到“夹心阶层”的置业梦破碎。由于“门槛”过低,而使那些“投资者”钻了空子,不是去购买那些空置楼宇,而是二手房屋,致使适合澳门居民购买能力的楼房,楼价一再飙升,连在黑沙湾填海区的经济房屋,也超过一百万元,使到澳门居民的购楼能力大受打击,而且还因“讨价还价”问题而发生凶杀案,而引发澳门居民怨声载道。当年“五一”游行的参加者,有不少就是这个“投资移民”政策所衍生的负面效应的受害者。

  有人说,澳门居民的物业自置率已高达八成,对他们促销楼宇的潜力不大。但是,即使此数据属实,也只能是属于“过去式”的,未能体现“进行式”亦即“与时俱进”的需要。因为以往自置物业的居民,不少是是居住于经济房屋,居住品质欠佳,有改善、提升的需求。而他们的子女长大成家后,也有另筑爱巢的需要。尤其是一些投身于博彩等高收入行业的年青人,也不满足于蜗居在父母狭窄的家中,希望能有自己的物业。但市场房屋的售价却却是贵得可以,使他们难以置业。长此下去,如何能兑现特区政府“以人为本”及提升市民综合生活品质的施政主轴?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投资顾问及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其促销宣传品中,是这样介绍来澳门“投资移民”的好处的:可自由无限制生育;澳门侨生入读内地名校优惠;容许保留原居住国居民身份,从事原有工作,无需坐“移民监”;外语教育和世界承认学历;优越的医疗和社会保障福利;十五年免费教育;六十五岁以上免费医疗并可领取社会保障基金中的退休金;……等。也就是说,那些“投资移民”只不过是付出一百万元(另五十万元银行存款七年后可取回),就可享受到可能比其所投入的一百万元还要高价值得多的社会福利。这还算得上什么“投资”?简直就是“吃小亏占大便宜”。澳门特区的所得,很快就将会被在支应社会福利方面的给付所抵销殆尽,是名符其实的得不偿失。而“投资者”在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后,可到赌场等高薪机构工作,还可享受“现金分享”。这一百万元的“投资额”,很快就能“赚”回来,真是一宗只赚不赔的“投资买卖”。

  更严重的是,在办理“置业居留”手续的过程中,发生了不少“不规则”情事。比如,有人根本没有进行过真金白银的楼宇交易,而只是做了假的一个楼宇买卖的手续。又如,所谓的“第三国”居留证,只为是购买得来,当事人根本未有在该地居留过,甚至还未曾踏足这个国家。再如,也有一些高等教育文凭是买来的。这当中就涉及到“刑法”中的伪造文书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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