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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工荒”的原因及对策

http://www.CRNTT.com   2010-03-05 11:22:02  


 
  四、觉醒的工人阶级要尊严 

  温总理提出让百姓活得有尊严。尊严首先是体面生存,体面生存就要住得舒适、日常温饱,这都需要钱,不提高农民工的工资谈“尊严”只能是画饼充饥。 

  中国的31个省级行政单位现行的平均最低工资标准是608元/月。上海最高,为960元/月;安徽最低,为560元/月、540元/月、500元/月、460元/月、420元/月和390元/月六个档次。2009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995万人,离退休人员5795万人,中国总人口为133474万人,也就是说一个就业人员要养活1.64个人,一个拿最低工资的人的生活支出只有371元/月。联合国把日生活支出2 美元划为贫困线,即415元/月,中国拿最低工资的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大大低于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 

  笔者对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研究表明,中国2009年的人均GDP世界排名第99位,可我们的最低工资却排在第158位。最低工资标准显然与经济发展不相称,劳动强度最大的工人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可他们却没有因此受益。 

  造成中国社会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被权贵劫持,听不进百姓的声音,政策制定缺乏民主元素。公务员涨工资是悄悄地大涨,事先不透露任何消息,媒体不作任何报道,一涨就是上千元,而且一年还要发13个月的工资;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是大张旗鼓地小涨,几个月前甚至一年前媒体就铺天盖地宣传,百姓苦苦期待结果只涨了百八十元。 

  公务员也是公民,并不高人一等,只是与普通百姓分工不同。因此,世界各国都规定公务员工资不得高于私营企业雇员工资或与之持平。数据显示,法国、挪威、芬兰、丹麦等国家的公务员工资与私营企业持平,瑞典、新加坡、德国等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明显低于私营企业雇员的工资,有的甚至没有建筑工人工资高。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无权自己给自己涨工资,必须经过议会批准;公务员工资标准参照私企,且不得高于同类地区私企工资;公务员工资每年的微调增幅不得超过工资成本指数且涨幅必须小于私企;公务员的任何工资变动必须报国会批准,并进行公示,公示在先,加薪在后;所有公务员的工资必须透明,并且保证任何公民随时可以查阅公务员的工资标准。这就是很好的制度,公务员工资标准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能把工资定得过高,否则就会出现几千人、几万人挣抢一个公务员职位的现象,这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公务员热”和“用工荒”也证明公务员工资与百姓工资差距过大。 

  从“权”的方面来讲,公务员随意给自己加薪,忙着把己的工资与国际接轨,却把百姓的工资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从“贵”的方面来讲,企业主游说政府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中国工人工资仅占企业成本的10%,而世界平均是50%。 

  笔者认为,各类人员的工资与人均GDP挂钩更能直观地反映收入分配情况。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可以看出,中国的最低工资仅是世界平均值的43%,中国公务员工资是世界平均值的3倍,中国企业高管工资是世界平均值的20倍。这些数据说明,中国是世界收入分配最不公平和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由此可见,是严重的分配不公导致农民工“罢工”的。 

  中国劳动人民不要求均贫富,而要求分配公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现在中国的劳动力价值被严重贬低,付出巨大劳动的最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的报酬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小得可怜,而资本和政策性投机收入却大得惊人。中国经济的发展是牺牲农民利益换来的,但这种对农民工的剥削只能是暂时的,一旦农民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温饱,他们就不会再背井离乡到“血汗工厂”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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