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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勇是被“爆炸的民意”轰下去的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06 11:12:01 |
截至目前,有关宋勇涉嫌严重违纪具体情况,还不得确认。 2009年9月24日,宋勇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列席了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这也是他最后一次露面。 但是据财经媒体报道,熟知案情的人士透露,宋勇案发源于其主政过的朝阳市的一宗土地大案,并与原朝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宋久林案有关。2008年9月,已任朝阳市委常委、凌源市委书记的宋久林被“双规”审查。 据介绍,宋勇、宋久林主政朝阳市期间,曾启动了针对朝阳北大街的改造,两人分任项目正、副总指挥。其中涉及数亿土地出让金,他们以缓缴的形式协助受其庇护的商人获得豁免。宋久林在担任凌源市委书记期间,还利用职权之便为不法商人争夺矿产资源,引起群体事件,致一名群众死亡。宋久林案现已进入司法顺序。 宋勇简历 宋勇,男,汉族,1955年1月12日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1972年12月为盘山县古城子乡知青,团委副书记; 1974年9月在盘山县革委会知青办工作; 1980年1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组织部班干事; 1983年8月在辽宁省委党校学习; 1985年7月任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党委副书记; 1986年5月至1987年7月任朝阳市双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87年8月至1988年5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8年6月至1989年11月任共青团辽宁省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89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4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盘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任盘锦市委副书记; 2002年4月开始担任朝阳市委副书记、朝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3年1月担任朝阳市委副书记、朝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4年3月担任朝阳市委书记[1]。 2008年1月起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9年10月13日宋勇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 2009年10月22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因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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