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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特区” 建不得

http://www.CRNTT.com   2010-03-22 10:59:52  


  中评社北京3月22日讯/重庆官方宣布,在这个有600万网民、每2人就有一部手机的直辖市,“警方将出台网络管理相关法规,明确网络运营企业和网民的责任,逐步启动网络实名制,构筑一张网络防控网,市民Q Q群、微博客、手机短信等,都将被纳入警方监管范围”。对此,舆论纷纷提出质疑。南方网今天登载评论文章《网络实名制“特区”建不得》指出,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此举势将造成“寒蝉效应”,不利于落实中共十七大所提出的公民“四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大洋网-广州日报文章《网络实名制还是留在“后台”好》则提出,很难想象,如果政府对网民和网络服务提供商规制以更严苛的责任(比如“前台实名制”),我们的网络业和作为时代背景的社会结构转型会走向何方?详细内容如下:

网络实名制“特区”建不得

  重庆官方宣布,在这个有600万网民、每2人就有一部手机的直辖市,“警方将出台网络管理相关法规,明确网络运营企业和网民的责任,逐步启动网络实名制,构筑一张网络防控网,市民Q Q群、微博客、手机短信等,都将被纳入警方监管范围”;官方还特别解释说,网络实名制是指将上网者的身份和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对应联系及统一的制度(《重庆晚报》3月19日)。读罢这则短新闻,笔者颇感不安,因为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此举势将造成“寒蝉效应”,不利于落实中共十七大所提出的公民“四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引发难以预见并解决的困境和问题。

  先从促进社会进步与和谐的角度来看,现阶段实行实名制是不智之举。众所周知,最近几年来,国家在各种正式宣示中反覆强调要维护和保障人权,其中公民“四权”被列入十七大报告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笔者所谓的“媒体或网络驱动型公民参与”对于反腐倡廉、弘扬法治、缓解社会成员间的对立发挥了十分突出的正面作用,诚如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所言,互联网已成了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而正是匿名发表的方式让大多数网民消除了表达前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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