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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懋:对当前台海形势应有清醒估计

http://www.CRNTT.com   2010-03-24 00:22:19  


和平发展是台湾民众所盼,岛内执政党应把握政治上的主导权。
 
  两岸签订和平协定的政治基础

  两岸签订和平协定必须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台湾有些人士主张在签订和平协定时在一中问题上采取模糊的方针,这是我们不能同意的。因为和平协定如果不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或在此问题上含糊其辞,那无异大陆方面自动废止反分裂法为台独开绿灯。因此要达成两岸和平协定,就必须争取大多数台湾人民认同一个中国原则。

  台方有些人士强调政治谈判和签订和平协定只能以“九二共识”为基础。不错,“九二共识”是双方对话和合作的基础,当然也包括政治对话。现在的问题是根据目前的情况,在政治对话中需要进一步澄清“九二共识”的内涵。“九二共识”的基本内容就是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方面可以对这个“共识”的内涵有自己不同的表述,但不管你如何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必须明确表达并坚持,绝不能动摇、含糊。目前台湾有些人士在分裂派的政治压力下,在讲“九二共识”时模模糊糊,不讲一个中国,甚至把一个中国与“九二共识”对立起来(如说“我们现在只讲‘九二共识’不讲一中原则”),这是对“九二共识”的歪曲,大陆方面当然不能接受。重申、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九二共识”成为政治对话的基础自然不成问题。

  还有些台方人士认为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与大陆签订和平协定,无异于根据大陆条件接受和平统一。这是一种误解。胡锦涛主席在08年12月31日讲话中说得很清楚,一个中国的原则,就是“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台方可以有不同的认知和表述,但不能违反一个中国的原则。我们并不要求台湾人民都要承认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要求他们认同两岸同属于一个国家。这实际上也是台湾原来的立场,即台湾的现行“宪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例”和台湾当局1991年制定的“国家统一纲领”中表达的立场。在台湾的这些官方文件中都很明确的说,大陆与台湾都是中国的一部分。(注4)我们只是要求台湾回到自己的一个中国的立场,并不是要求台湾接受大陆版的“一个中国”,也不是要求台湾在签订和平协定时对和平统一的前途表明态度、承担义务。事实上两岸签订和平协定并不以台方放弃其对一个中国涵义的认知为前提,协定签订后双方的政治争议依然存在。

  台湾方面签订和平协定后不会损失什么,而是可以获得许多重大的实质利益,包括:(1)长期稳定的和平发展环境,可以集中更大的力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不必再担心“大陆威胁”;(2)北京承认台湾当局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对于台湾、澎湖、金门以及马祖岛的管辖权,这是签署和平协定的必然产物;(3)在一个中国原则下获得更多的国际活动空间;(4)两岸在政治互信的基础上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提到一个更高的水准,有利于台湾经济繁荣和人民福祉的进一步提高。如果说有损失的话,那就是分裂派搞台独更不可能了。但这与其说是一种损失,倒不如说丢掉了一个包袱,或者说,消除了一种隐患。因为台独就是战争,就是台湾人民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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