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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衡:“让利”思路下的ECFA

http://www.CRNTT.com   2010-04-04 00:10:13  


 
  尽管两岸已经可以坐在一起进行坦诚的对话,但两岸深刻的结构性矛盾非一朝一夕所能化解,因此如何巩固和发展两岸已取得的经济合作成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成两岸经济合作的框架性协议(ECFA)自然成为2010年摆在两岸执政者面前的首要课题。

  商签ECFA是推动和发展两岸关系的需要,从大势来说,是挡不住的。不过,在挡不住的大潮之中两岸都有一些具体困难需要克服。

  首先是政治层面的问题。绿营一直在强调ECFA签署会对台湾产业,尤其是岛内“三农”造成不利影响:农民会失业、农业和农村会受冲击,并以此作为话题,在岛内媒体、“立法院”等各种场合发声,对两岸商签ECFA构成了障碍。

  第二是在技术层面。两岸签署的ECFA是不对称协议,大陆对台湾企业的门会开得更大些,台湾对大陆企业的门会开得小些,因此谈判中的讨价还价也是预料中的。大陆各主管部门、企业会要求尽可能减小倾斜度。

  第三是框架性协议与早期收获之间的关系。怎么样在大框架下拿出双方比较满意的早期收获计划,这需要一定时间与精力来讨论。从大陆视角看,对台湾的要求不是很多,原则上是台湾方面竞争力较强且对比大陆更强的经济体都开放的产业,也应该向大陆开放,例如IT产业等,台湾已向美国、日本、德国开放,并能达成互惠互利,就没理由不向大陆开放。而台湾一些竞争力相对较弱的产业,大陆方面则不会强求台湾开放,比如农业,在农产品的价格方面,台湾产品的竞争力确实不如大陆,这点大陆不会强人所难。而至于台湾的一般产业或生产要素,巳向发达经济体开放了,如果还对大陆搞歧视对待,显然无法让大陆有关部门和企业心服口服,大陆方面可以做一些让步,但台湾方面也要适可而止,相对平衡一些。

  为此,温家宝总理指出:做好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需要把握好三个问题:第一、平等协商;第二、互惠互利;第三、要照顾对方的关切。并在充分考虑两岸经济规模和市场条件的不同,大陆将充分照顾台湾中小企业和广大基层民众的利益,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利益,在这些方面,大陆可以做到让利。

  很明显,此时温家宝提出“让利”思路,对内有统一思想,为大陆各部门协商ECFA的立场定调;对台则有对民众信心喊话,减缓台当局压力,不强人所难,能让的就让,能签的就先签为安,谈妥一批签订一批,让两岸企业和人民均有一个适应和接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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