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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你不是一个人在前行

http://www.CRNTT.com   2010-04-19 14:07:37  


  中评社北京4月19日讯/由郭建梅组建的北大妇女法律中心“已不仅仅是一个机构的名称,而是一面旗帜,一个有深刻含义的符号。”“但是日前,这个知名公益性民间机构却被北京大学宣布撤销。消息传开后,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质疑‘偌大的一个北京大学,怎么就容不下郭建梅和她的团队?!’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意义耐人寻味,究竟是兼容并包的北大精神已死,抑或别有内情?”上海《东方早报》今天登载王晓渔文章“郭建梅,你不是一个人在前行”,内容如下:
 
  3月底,北京大学一纸通告,宣布撤销四家研究机构。接着,被撤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发布“被关闭声明”,既表达了悲哀与震撼,又表达了继续前行的决心。

  最新一期《时代周报》刊文《北大妇女法律中心被撤始末》,详细讲述了前后过程。据报道,该中心15年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万多次,代理案件近3000件,先后介入邓玉娇案、李蕊蕊案等事件,中心建立的“中国公益律师网络”吸引了近百家律师事务所200多名律师加入。

  中心成立10周年之际,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和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许智宏,在贺信中盛赞中心“为推动中国妇女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国内外同行的关注、支持和赞誉,获得了广大妇女的认可与尊重,为北大赢得了荣誉”!这么一个起到先进模范作用,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机构,被“原因不明”地撤销,显然并非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部长程郁缀先生所说,是“正常的‘新陈代谢’”。

  程郁缀接受《公益时报》采访时表示,此次撤销决定主要依据是2006年颁布的《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研究机构负责人一般应为校内教学研究人员,而北大妇女法律中心主任郭建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这个理由非常牵强,2006年的管理办法为何到2010年突然执行?中心此前与校方沟通,试图另行注册独立的公益性组织,为何校方突然单方面宣布撤销机构?郭建梅得知中心被撤销是朋友转告,显然,校方和中心此前并未进行充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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