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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血案 公众需要知道

http://www.CRNTT.com   2010-05-02 09:44:17  


 
  如果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示范效应”而不对事实进行充分报道、犯罪者的经历、动机不被曝光,公众对事件的讨论就无法有正确的开始,更无法对事件进行有益的分析及反思——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或许远比“诱发”更多同类事件大的多。 
 
公众不需要暴力的渲染,但需要知道原因 
 
  凶杀案件中暴力、刺激的细节,无助公众参与讨论并不起必要作用,还会加深公众的不安。最需要知道的、最能让公众受启发的,是与案件背后原因直接相关的事实而非细节本身。 
 
  4月28日,在福建南平杀害8名学生的凶手郑民生被枪决当日,广东雷州一所小学又发生了男子持刀砍伤19人的事件。这两起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一前一后而手法极其雷同,不禁引发公众“示范效应”的猜疑。此前,也有不少犯罪专家指出,在特定的情况下,犯罪具有传染性。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也曾表示,“一种犯罪发生后,这种犯罪有可能被仿效而形成复制效应”。

  然而,正如案发后《新京报》刊登的一篇文章中所述,“从目前的信息看,发生血案的两个校园相距千里,没有发现二者有什么联系,不能说后一个行凶者陈康炳是受到了郑民生的‘启发’”;在更多的案件事实被曝光之前,也许谁都无法轻易下结论。
 
  由此,包括一个案件会否引发效仿、他们为什么选择对社会进行报复,社会需要知道,进而才能启动社会反思,尽量避免下一次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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