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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员工跳楼是“过劳自杀”?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13 11:38:30 |
○“过劳自杀”的两大要素 当事人罹患了指定的精神疾病 跟“过劳死”一样,“过劳自杀”这个词也起源于日本,指的是因为工作原因产生了精神疾病,从而引起的自杀,并且这种自杀倾向是可预见的。在具体操作上,只要证明企业能够预见到当事人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即被视为能够预见到可能有自杀倾向。 由于很少当事人曾在生前就医,并被医生认定为精神障碍,因此在认定当事人是否罹患该类疾病时,一般由法院等机构根据当事人生前的言行举止,来进行认定。 承受了强工作压力 根据正常人平均的承受能力,日本将工作失误、同事间的冲突、工作调动等各类工作问题可能造成的精神压力分为“弱”、“中”、“强”等3个级别。 在认定“过劳自杀”时,首先要认定是否存在工作压力,在存在工作压力的情况下,还要对当事人承受的工作压力的强度进行判断。只有在工作压力达到“强”时,才能认定疾病的发作与工作有关。 不过,一般来说,除非其他压力的影响非常巨大而且明显,否则一般不会影响“过劳自杀”的工伤认定。 ○卢新的悲剧应该属于“过劳自杀” 卢新有了明显精神障碍 从今年五一开始,作为卢新曾经的同学、现在的同事,曾红领发现卢新精神状态很不好,经常声称有人追踪,甚至要追杀他。 “他下车就去找巡逻警察,说有人想追杀他,想害他。” 公司方面也确知了这一点。曾红领把这些情况汇报给了富士康的主管,富士康安排他和另一位好友安抚卢新,住在招待所,并联系到卢新的家人,尽快前来帮助缓解卢新情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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