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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12跳 该直面员工惨淡人生

http://www.CRNTT.com   2010-05-27 08: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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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员工坠楼事件增至12起

《财经网》  2010年05月27日 《财经》记者 左林

  5月26日下午2点,富士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就员工连续坠楼事件召开记者会时,曾表示“没有把握是否会出现下一个案例”。

  一语成谶,9个小时后,一名男子从富士康厂区C2宿舍楼坠下,这已是四个月以来,富士康发生的第12起员工坠楼事件。连续坠楼已造成10死两重伤。

  第12起坠楼事件发生在5月26日晚11时左右,地点位于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区大润发商场前,《财经》记者凌晨赶到时,现场尚存血迹。

  一位住在富士康厂区C2宿舍楼4层的员工证实,当晚大约11时,他听见清晰的“咚”的一声,似有重物从楼上坠地。“不会是有人坠楼了吧。”他吃了一惊,随后出门观看,见到坠楼者为一男子,已经死亡。此后,保安很快将现场封锁。目前,尚不清楚坠楼者的个人资料以及坠楼原因。

  在此之前发生的11起员工连续坠楼事件,已将富士康这家全球500强企业逼上风口浪尖。

  5月26日,富士康首次敞开大门,由郭台铭亲自带领约300名海内外记者进厂区参观,展开危机公关。当天,郭台铭鞠躬致歉,并称“除了道歉还是道歉,除了痛惜还是痛惜”。

  5月25日,有消息称,富士康员工收到“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要求自愿签署,信中含有这样一项条款:若发生非公司责任而导致的伤亡,含自杀、自残者,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本人家属绝不向公司提出法律和法规以外的要求。

  在媒体见面会上,郭台铭承认了该信件的存在,但随后表示信件措辞不好,带有强迫意味,就此收回。不过,对信中所列条款,郭台铭解释称,过去给自杀员工的抚恤金过高,可能造成变相鼓励,因此确实计划将标准修改到“一个合适的范围”。

  富士康发言人刘坤对《财经》记者表示,富士康过去的抚恤金比法定标准要高,综合考虑了“情”和“理”的因素,此外,由于与家属谈判情况的不同,每次抚恤金都不一致。修改标准之后,抚恤金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发放,不再有谈判的可能。刘坤未透露此前的抚恤金具体数额,但有媒体报道称,自杀员工家属获得的抚恤金在10万元至25万元不等。而在2009年7月16日,富士康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之后富士康向孙的父母支付了36万元抚恤金,并将每年为他们提供3万元的赡养费用。

  为防悲剧重演,郭台铭表示,富士康将采用“笨办法”,在所有宿舍楼阳台安装防护栏,并在建筑物四周搭建防护网,工程量在150万平方米左右。当天夜里发生第12起坠楼事件的C2宿舍楼,就正在安装防护栏,但尚未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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