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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有次十年路线图吗?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12 07:22:27 |
民主获推进就应支持 在逻辑上,基本法的“循序渐进”原则在第一个十年应被理解为逐步推进,不发生原地踏步的问题。但到第二个十年乃至以后,则只能被理解为逐届推进,有可能发生原地踏步的结果了。实际上,逐届推进、有可能原地踏步是符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的民主进程的。例如英国上议院的改革,1997年工党政府上台承诺要改革上议院,到1999年实现废除世袭贵族后,至今十年,对终身贵族的改革、对削减乃至废除委任议员、增加选举成分,迄无寸进。现在保守党和自由党联合执政,改革的方向可能从上议院转到下议院了,从下议院的单议席单票制能否改革为比例代表制的问题了。上议院的改革可能就原地踏步了。 最后还要讨论两个附件的修改程序能否修改的问题。对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的修改,法学界有两种主张:一是认为任何条文都可以修改;一是认为不是任何条文都可以修改,涉及基本国策和修改程序的条文不能修改。基本法采用了后一种主张。例如基本法第159条第4款规定,“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就是采用限制修改说。 不少市民可能还记得,在香港回归前,彭定康推出政改方案后,英方曾要求中方对全国人大的有关规定和两个附件作出修改,实际上就是要求对宪法性法律的修改程序作出修改。这必将影响该等法律的权威性地位,只能被中方所拒绝。现在民主党提出第二个十年的路线图问题,这也等于要修改两个附件中的修改程序,这恐怕比推动政改修改两个附件的内容更为困难。 眼下香港的民主进程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各立法会议员包括反对派议员应当判断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是否推进了民主,而不是斤斤计较推多少步。只要民主得到推进,就应当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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