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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辄百亿大项目,为何没有人大声音?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13 13:44:05 |
湖南株洲市市长王群10日在此间透露,该市将投资100亿余元人民币建设神龙城,打造全球华人炎帝文化景观中心。(8月11日《中国新闻网》) 经常从媒体上读到类似的新闻,譬如某地将投资120亿改造古城墙;某地拟投资50亿元打造200公顷“中国酒文化特色街区”;某县将投资100亿元建设XXX纪念旅游仙境。然而,在一个全年财政收入只有几十亿甚至只有几亿元的市或县里,要动用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搞一个建设项目,这样的项目不可谓不重大。对于这样重大的项目,自然应当由规划部门做出规划,由专家研究做出可行或不可行的研究,由环保部门做出环境评价,由财政部门计划资金来源,最关键的一项,不能跳过了人大代表的审议和批准。可惜的是,这些动辄上百亿的重大项目,都只是市长县长向记者透露,才得以让百姓知道。当然,市长县长的“透露”,并不是说这些项目都只是市长县长一个人的拍脑袋决策,它至少也是当地党委和政府经过一定的讨论作出了决策,市长县长才敢于“在此间透露”。但这样的决策肯定跳过了人大,否则,在人大开会讨论时,早就成了公开的消息,又何须市长县长“透露”? 且不说这些动辄投资几十上百亿元的重大建设项目,当地财力是否能够胜任,也不说这些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人民的意愿,更不说这些项目一旦建成,将会成为当地的财富,还是当地的包袱。只说为什么这些动辄要动用当地几年甚至更多财政收入的重大投资项目,都只是由市长或县长“在此间透露”,甚至已经开始实施,而没有当地人大的一点声音,更没有人大代表讨论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是否属于正常? 记得有一篇报道,说中国某地市长到美国去访问,在受到美国某城市市长接待时,中国市长邀请美国市长来中国访问,得到的回答却是:当年的市议会不会追加市长到中国访问的经费开支,只能等明年议会开会时提出访问费用,经过议会批准后,才有可能到中国来访问。一个堂堂的美国市长,想到中国来访问,费用开支还得经过议会批准没有自作主张动用公款的权力,中国的市长县长却可以跳过人大这一关,向外界“透露”甚至组织实施动辄百亿的重大项目。这是把人大置于“橡皮图章”传统思维的延续,既不利于人大对政府的切实监督,更不利于人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和国家政治民主化改革的发展。 但愿今后这样的地方重大建设项目,少由市长县长“在此间透露”,多从人大渠道公布,不论是同意的、支持的、反对的意见,都能从公开正常的渠道,让百姓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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