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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违民意 香港法庭判决怪现象

http://www.CRNTT.com   2010-09-15 11:27:29  


香港法庭裁判的公平性,常常受到质疑。
  中评社香港9月15日讯/“港人一直有尊重法庭的传统,对司法也有较高信心,这是维系本港社会秩序的基石。但搭建信任的桥梁不易,一个事件就足以冲垮桥墩,更何况是接连引发社会争议的判决?”《文汇报》今天登出卓伟的文章“法庭判决何以屡与民意相违”,文章内容如下:

  居住公屋的领综援老妇不满政府的纾困措施未能令其受惠而申索,日前在高院上诉得直。高院法官任懿君下令社署退还2,397元,引起社会的不少争议。普罗市民不懂艰涩的法律条文,但也知道综援人士的租金由社署直接缴交,综援人士既无承担租金的责任和压力,宽免自然无从说起。法庭表面上是为综援人士争取权益,但实质上却引起综援人士与普罗市民的分化,引发无日无之的诉讼潮,这样脱离现实违反常识的判决,受到抨击也是理所当然。

  法庭作出与社情民意相违的判决并非第一次,随手拈来已有包致金侄女Amina连番袭警案,裁判官阮伟明以当事人有良好教育同美满家庭为由,轻判罚款8,000元,全城哗然,据港大调查显示,事件令市民对本港法治评分下跌。再如港大女学生陈巧文涉嫌袭警案,主判阮伟明裁判官又指当时场面混乱,认为陈巧文只是意外“触碰”女警,判罪名不成立,引发社会争议。这些都显示法官的判决脱离民情,与民意相违。

  在本港这样一个尊重法治的社会,法官的判决不断受到质疑,这究竟是法律的问题还是法官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还是出在法官身上。原因有三:一是部分法官有鲜明的政治倾向,对于部分冲击社会的行为,他们往往认为是寻求公义,因而淡化其破坏社会秩序的本质,这见诸于多宗示威人士袭警案最后都轻判了事;有民间电台多次违法广播,却安然无恙等,都显示法官的政治立场。二是部分法官判决是只斟酌于法律条文,没有顾及法庭的社会责任,忽视判决的后遗症及社会代价。例如在领汇上市、公屋租金、部分基建工程等重要政策,都由于法庭的判决致横生枝节甚至推倒重来,令社会承受沉重代价。三是部分法官判决时故意显示高人一等,对社会现实一知半解,未能把握民间脉络,判决流于理想主义,就如这次法官为了要所有公屋户都得到同等宽免,罔顾综援人士缴交租金的特殊性,罔顾市民的感受,于此可见一斑。

  港人一直有尊重法庭的传统,对司法也有较高信心,这是维系本港社会秩序的基石。但搭建信任的桥梁不易,一个事件就足以冲垮桥墩,更何况是接连引发社会争议的判决?台湾作家李敖曾说过“我相信法律,却怀疑法官。”这话不无偏激,但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