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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一锤身名裂 中国学术争论崩盘

http://www.CRNTT.com   2010-09-24 09:26:00  


 
  “主场”官司胜利之后,2007年5月,在另一场名誉权的官司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却判决肖传国败诉。理由是:对肖传国的“反射弧”理论提出异议是学术争论,不可依靠法律解决。方虽使用一般性过激的言辞,但并未出现侮辱、诽谤的用语。同时肖传国作为知名教授、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亦应接受学术界及社会对其学术水准所发出的质疑之声。

  此前有不少学者认为司法应谨慎介入学术纠纷,学术争议体现学术自由,不构成名誉侵权。学术是非应该通过平等的学术争议方式得以判明,正常的学术争议是学术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学术研究中的争论问题不应由权力干预的方式来解决。

  但,我们应反思一下,方舟子的学术打假是不是“学术之争”?学术之争,是特定领域内的知识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认同和争议,其形式应该是发表学术论文和学术会议。而方舟子虽然是生物化学的博士,但却不属于泌尿、神经领域的专家,不是知识共同体的成员;他对肖的质疑,当然也不能算是学术之争,只是学术打假,最多能叫“法律意义上的学术之争”。

  但在中国当下,学术争论和学术鉴定,本身制度有问题,往往会溢出,产生社会外部性。学术争论一开始就不是在学术圈内,而是关涉到种种名利关系,甚至形成产业链。比如肖传国与他人在郑州开了家股份制的民营医院—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主推他的“肖氏反射弧”手术。他们打着郑州大学的旗号,而郑州大学否认与其存在领导关系;其对外宣称成功率达85%。但,有律师代理手术失败患者打起官司,律师寻访了从2006年8月到2007年上半年在该医院做过“肖氏反射弧”手术的100多名患者,未发现有一例大小便恢复正常。而且此前作为宣传样本的“爱心接力”中的海南小善善,现在还是离不开尿布。

  那么多人上当了,你还能说只是学术问题吗?案子发展到今天这一步,案中案,谜中谜,论域和评价标准已经十分混乱。照理说,学术的归学术,舆论的归舆论是原则。那么,谁先犯的规?恐怕还是肖传国。

  如果他只是手术成功率低,方舟子会出来打假吗?相反,肖传国在推广其手术时,利用媒体为其学术观点鼓吹。之前媒体上,国际公认、能获诺贝尔奖等说法,显然不是媒体自己杜撰出来的。方舟子对肖的质疑,也的确没有集中在手术的成功率上,而是放在肖传国的对外宣传上。可是,连GOOGLE都搜不到的“肖氏反射弧”,可能是国际公认的吗? 既然肖传国把本应是学术的问题弄到公开舆论中,那么就得接受方舟子的逼问。

  但我们发现一个诡异的情况:中国的学术争论由于种种体制原因,“肖氏反射弧”没有得到充分争论;在社会舆论层面,方舟子作为一个“外行”却进行着质疑;北京市法院又认为这是学术问题,不归法院管,肖传国心里应该很郁闷:谁来管管方舟子啊?于是,他想到雇凶打人。

  这是一条诡异的逻辑,一个本应在学术层面被质疑的学说,却没有被质疑;它裹挟着种种光环来到人间,却没有有效的制衡机制;伪学术形成一个产业链,需要方舟子这样的另类来阻挡这头怪兽。试问,如果方舟子被打死了,是不是“肖氏反射弧”手术就能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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