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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改革 政府转型是重点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31 08:17:42 |
政府转型与公共服务体制建设 文章指出,“十二五”社会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这既有利于拉动消费,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从实际出发,建立公共服务体制,重要的是确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这个基础上,推动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增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落实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首先,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十二五”使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职责明晰化、法定化。目前,基本公共服务立法滞后于整个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主要表现在立法层次低、各级政府法定责任界定不清楚,在一些比较细的立法中,往往难以体现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为此,应当尽快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立法层次,明确规定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使政府能够依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体系。要将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与干部选拔和任用相联系,将基本公共服务指标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为建立一个以基本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改变干部考核中事实上仍然把G D P视为重要的刚性指标、把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当成软指标、重对上负责而忽视社会成员实际需求的倾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目标应该逐步以结果为导向,而不是仅仅评估基本公共服务人员数量、设施等投入,避免忽视供给结果和质量。 建立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体制。面对公共产品短缺的现实,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计划经济时代以事业机构为主体、政府包揽所有社会事业的格局,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这包括:第一,推进增量改革,实现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供给。从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的实践看,如果没有外部的竞争力量,推进传统事业机构的转型与改革会相当困难。因此,要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多元的供给主体,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 第二,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市场供给的有效模式。仅仅由政府或公益机构作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往往不计成本,并容易形成垄断性,从而丧失对效率、效益的追求。为此,可以通过招标采购、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政府参股等形式,将原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职能交由市场主体行使。可以考虑开放经营性公共服务市场,消除社会资本进入障碍,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样,不仅可以打破传统公共产品生产模式的垄断状态,缓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的状况,而且可以利用对于政府公共财政支持的同类项目的竞争压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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