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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奖项:滥了乱了烂了

http://www.CRNTT.com   2010-11-12 11:44:56  


2006年,登封市政府给少林寺方丈释永信颁发了“发展旅游突出贡献奖”
  中评社北京11月12日讯/在市场经济之下,企业在经营上取得了成功,自然会得到市场的回报,个人的成功也是如此,并不需要政府再拿纳税人的钱去重奖一次。如果政府这样滥发奖金,又缺乏相应的监督,这种奖励很可能有官商勾结的嫌疑,极易滋生腐败。…政府滥发重奖的行为,说到底是一种政绩思维在作怪,其实质是政府自己的一种政绩投资,或者说,是政绩工程的一种隐蔽的表现形式。《时代周报》近日登载评论员李铁的文章“中国的奖项 滥了乱了烂了”,其内容如下:

  最近关于深圳市政府向马化腾发放住房补贴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热议,马化腾的个人财富近300亿,却依然领取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每月3100元的“购房贴息”,这实在有点违背常理。

  实际上,这样的政府奖励绝非孤例,此类官方犒赏几乎泛滥成灾:

  2006年,河南登封市政府就给少林寺方丈释永信颁发了“发展旅游突出贡献奖”,奖励价值100万元的豪华越野车一辆。2008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授予张艺谋、李宁杰出贡献奖,分别奖励100万元,表彰两人为北京奥运会和广西发展做出的贡献。

  政府重奖企业的更是多如牛毛:

  今年9月,广东佛山三水区政府隆重举行“自主创新和做大做强突出表现企业表彰会议”,给予好帮手公司110万元的重奖。2008年,江苏省政府拿出了4600多万元,奖励省内203家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攀枝花市有个机构,因为种植“攀枝花芒果”,申报成功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也获得了市政府50万元重奖。

  类似这样的由各级政府出钱,补贴或者奖励当地的成功企业及其骨干的做法,已蔚然成风。这样做说起来似乎有理:这些企业贡献了就业与税收,为社会造了福,为当地争了光,政府应予鼓励重奖。

  ※重奖背后是政绩工程

  不过这种貌似有理的做法却仅仅是中国特色,并不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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