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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药家鑫死与不死,对中国社会意味着什么? | |
http://www.CRNTT.com 2011-04-22 09:09:34 |
判药家鑫死与不死,对中国社会将意味着什么? 药家鑫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携带管制刀具、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的犯罪情节很清楚;迫于压力,投案自首的过程也很清楚;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罪罚相当。按理说,无论法官、律师、案件当事双方,还是犯罪学家与大众,对此应该没有异议。 事实却正好相反,药家鑫案在中国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引起亿万人的高度关注,“蒸腾效应”正在持续发力;不管结局如何,药家鑫一案的最终判决将深刻影响中国社会的下一步发展和中国法律的进程。 主审法院、部分媒体、被告辩护律师、某些犯罪学家及药家鑫家人成一派,力主药家鑫犯罪事出偶然,属“激情杀人”,且案发后有自首、悔罪情节,因此,罪不至死。最有代表性的言论是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评药家鑫致人死亡的八刀:“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被害方、部分法学家及律师、社会大众则旗帜鲜明的力主判处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他们认为,药家鑫携带管制刀具,交通肇事致人受伤,不但不积极抢救,反而担心被受害人记下车牌号码,“农村人难缠”,遂起杀人恶念,连捅八刀,致受害人当场死亡。杀人后继续驾车肇事,被群众围堵抓获。两天后才被迫交代杀人事实。这起故意杀人案事实清楚,药家鑫杀人动机明确,手段极其残忍。按现行法律公正判决,药家鑫只能是死刑并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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