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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低”“调高”是为了“扩中”

http://www.CRNTT.com   2011-04-29 08:12:04  


 
  文章指出,考虑到实际可支配收入,我们不应将“中等收入者”仅仅理解为一个纯粹的收入分配概念,它更应是生活质量的体现。近年来,由于社保、医保体系尚不完善,加之房价和教育支出节节攀升,已令许多都市年轻白领不堪重负,“一套房子消灭一个中产家庭”的现象比比皆是。显然,不解决这些硬约束问题,中国就不可能出现庞大的中等收入人群。另外,个税改革还应充分考虑各地区和城市实际收入及生活压力的差别,特别是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即便月入两万元,恐怕也买不起一平方米的房子。对于这些人,政府应有更人性化的个税标准,不可一刀切。

  文章最后说,当前,个税征收确实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重要关头,但它强化征收的重点更应是那些富人阶层。北师大李实教授在2009年的一项调查指出,目前中国10%的家庭掌握了41.4%的财富。尽管此次新税制也相应提升了高收入人群的累进税率,但在现实中,富人偷税、逃税和瞒报、少报收入的本领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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