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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者岂能盗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

http://www.CRNTT.com   2011-04-30 07:53:54  


 
  实际上,“两岸关系发展的成果也应由为此作出努力的两岸同胞所共同”,这句话的针对性极强。因为过去大陆高层在提到“成果共享论”时,是不带有“应由为此作出努力”的限制词的。这很明显,“两岸共享”的对象,并不包括刚赢得民进党“总统”初选的蔡英文及其所领导的民进党。尽管蔡英文也曾为了消除中间和浅蓝选民的疑虑,说过“延续前期的大陆政策”,甚至在接受深蓝媒体人赵少康的专访时,还特意穿上了一件浅蓝色的套装,企图以此来欺骗迷惑浅蓝和中间选民,但由于她及她所领导的民进党,不但是至今仍拒绝承认“九二共识”,一直并未有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过努力,以至还说过“倘当选‘总统’就推翻‘ECFA’”,甚至是亲自带领泛绿群众上街,围困前往台湾参加海峡两会协商的海协会长陈云林及其所率领的代表团,反对和阻扰两岸协商。因此,近年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包括两岸“三通”,“ECFA”,陆客赴台,贸易、投资、金融、食品安全、打击犯罪、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合作,蔡英文及其领导的民进党,都不能享用。

  其实,王毅、郑立中所说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也应由为此作出努力的两岸同胞共用”,是“有所本”的。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三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就强调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两岸同胞共同奋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要靠两岸同胞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由两岸同胞共同享有。”虽然他在这里并未有使用限制词,但由于他所说的“两岸同胞共同享有”,是与“两岸同胞共同开创”紧接相连的,因而实质上他所指的“共同享有”者,就是“共同开创”者,并不包括未曾为此作出过努力的人。那些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设置种种障碍,置台湾人民的福址于不顾,为一党之私而进行种种操弄的少数岛内政治人物和政治利益团体,应该被排除在外。而王毅、郑立中两人则根据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特别强调了出来而已。不过,从胡锦涛在同一个讲话中也提到的“对于那些曾经主张过、从事过、追随过‘台独’的人,我们也热诚欢迎他们回到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方向上来”“只要民进党改变‘台独’分裂立场,我们愿意作出正面回应”来看,只要蔡英文及其领导的民进党能够认清时势,停止“台独”分裂活动,不要再与全民族的共同意愿背道而驰,是欢迎他们也来共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红利的,这是符合“爱国不分先后”的原则的,但若是既要死抱“台独”殭尸不放,又想偷摘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果实,那只能是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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