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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道德血液只能建立在政府守法上

http://www.CRNTT.com   2011-05-09 14:08:41  


 
  在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上,目前的问题在于,由于监管者和生产者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不足,使得政府的监管往往滞后。除此外,在厂商、产业利益和民众的生命和健康权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政府也往往不能把握好两者的平衡,重前者而轻后者,致使问题发生后得不到有效查处。

  理念而言,在地方经济发展、产业保护与食品安全、百姓的生命权的关系处理上,后者应该也必须大于前者,这才是以人为本的表现。但对于一个发展型的政府来说,经济发展、财政收入是看得见的政绩,才是政府优先关心和考虑的事项,这就势必使政府的职能和行为发生"扭曲",从而对食品的监管,产生两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是在问题食品出现前,政府基于稳定税源的考虑,往往会优先选择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干预正常的监管,使得监管流于形式;二是在问题食品出现后,又出于保护产业的考虑,对问题企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不使企业和产业伤筋动骨。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奶粉行业,在"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内很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都牵涉其中,如果全部严惩,肯定会打击整个乳品行业的发展,所以在保护民族产业的借口下,除了始作者三鹿民愤太大外,其余的都轻轻放过。当前的双汇"瘦肉精"事件也一样,在地方的力保下,企业最终安然渡过危机。

  当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实际被监管者漠视时,它给企业就传递了一个不好的信号,即只要企业做得足够大,成为地方的利税大户,或跟政府搞好关系,即使出了事故,也有政府在背后兜着,从而无形中放松了自我监管。

  所以,要让人们吃上放心的食品,要让企业有道德血液,就必须有对问题厂商、问题产品严惩不贷之决心,没有这样的决心和行动,一切都枉然。这就需要政府在平衡和把握经济发展、产业保护与人们的生命权和健康之间的关系时,不能只考虑经济发展、政府收入,还须将人民的幸福和安全放在政府的目标函数中,并以此去考核官员。

  作者系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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