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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地方政府债务的三大潜在风险

http://www.CRNTT.com   2011-07-18 08:34:10  


  中评社北京7月18日讯/最近,审计署公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地方债务风险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根据这份报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万亿元。尽管审计署认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但地方债务的潜在风险仍然值得引起高度关注。

  上海证券报发表经济学博士乐嘉春文章分析,当前地方债务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地方政府可能面临潜在的违约风险。之所以这么讲,主要是因为有分析认为按目前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其债务率为70.45%,由此推理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但问题是目前地方政府用以债务担保的资产主要以土地资产为主,其中土地出让收入等已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偿债资金来源,表明地方政府举债过度倚重于房地产相关收入。不过,随着中国房地产调控的日益深入,以往主要依靠推动土地价格上涨和房地产泡沫所形成的“土地财政”模式将可能难以为继。鉴于土地财政对地方政府收入的影响较大,这意味着未来地方政府用于偿债的资金来源面临萎缩的较大风险,即预期中的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将大幅下降。

  债务偿债期限过于集中,如2011至2013年到期偿还的债务比例分别占目前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24.49%、17.17%和11.37%,即超过50%的地方政府债务将面临集中到期的偿债压力。

  鉴于上述两大理由,未来地方政府很可能面临债务的潜在违约风险,这可能会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违约开始,并逐步扩大其债务违约风险的破坏性。因此,如何有效降低未来地方政府债务违约的潜在风险,这个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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