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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收到更上层楼大礼必会参选立委

http://www.CRNTT.com   2011-08-18 08:30:02  


 
  陈致中被“最高法院”判决定谳后,是否必须步其父亲陈水扁的后尘,进监狱服刑?由于《社会劳动制度》已于二零零九年生效,按该法律规定,被判刑六个月以下的轻刑被告,经检察官同意,可以选择以社会劳动代替坐牢。因此,陈致中只是被判刑三个月,依法可声请以服社会劳动代替坐牢。这对陈致中是一大利多。因为他倘决定参加“立委”选举,就可籍着做义工,作为自己参选“立委”的造势活动。这是因为,他在做义工期间,记者们必然会天天前往采访,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将会占据电视的屏幕,就算是正式参加“立委”选举,都难以得到如此高的新闻曝光度,即使是拿钱出来做广告也将达不到这样的宣传效果。尤其是他在“以社会服务代替坐牢”的三个月期间,一边做义工一边“造势”,打出遭受政治迫害的“悲情牌”,在“美丽岛事件”发源地的高雄市,可能会形成更佳的催票效果。

  因此,这个判决对于已经毫无道德羞耻感的陈致中来说,非但不是什么坏事,相反还是给他送上政治上“更上层楼”的大礼物。本来,他在当选高雄市议员后,感觉在高雄市参加公职选举,“阿扁光环”就是获胜的保证,因而希望其老婆黄睿靓,不要浪费这“宝贵政治资源”,参加“立委”选举的,但又担心其老婆的政治地位比自己高,在面子上过不去,而自己报名参选“立委”,又担心被人批评“市议员的椅子还没坐热,又想更上层楼了”。现在,既然“内政部”已宣布解除其高雄市议员职务,他去参选“立委”,就不必背负“此山望见那山高”的骂名了。其实,在县市议员任内参选“立委”,也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蓝绿两党都有这种现象。之不过是“最高法院”的判决,给他提供了更佳的藉口和机会。而且,这个判决的时间点,也掌握得刚刚好,“迟不会迟,早不会早”。早了,所形成的“政治迫害”效果,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步递减;迟了,就赶不上参加“立委”选举的报名作业,因而将会错过这四年一次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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