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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痛感揭示中国财政改革方向

http://www.CRNTT.com   2011-09-08 08:23:48  


 
  文章指出,上述所列问题,凸显出的正是中国财政改革的方向。

  税收是决定政府与企业、个人经济关系的基础,是为市场经济法治的出发点。为此,税收制度合理性的基础首先是税收法治,而税收法治则始于税收立法。

  因此,推动税收立法权的统一,实现税法制度的统一,减少行政性因素干扰,才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选择。其次,反思基本税收原则。长期以来,在税收效率与公平这对永恒的矛盾之前,我们遵循的一直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问题是效率又分为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前者是少花钱、多收税,后者是通过税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前者曾是我们最重要的原则,而后者则是转型的目标,这一点甚至比公平更加重要。其三,调整税制改革思路。如果说1994年税改旨在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利益分配,那么迫切需要的第二轮税改则应解决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应该说,坚持“初次分配放权让利,二次分配重视人本”的思路,才符合改革最初的大方向。其四,事权决定财权的思路值得商榷,也就是政府是否该承担过多的经济建设事务值得讨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是没有答案的问题,但可以肯定,向任何一方偏离都会带来过犹不及的负面影响。

  文章最后说,税收直接关系到现代法制社会的基础,正如古老的英国谚语所言,只有真正实现纳税人至上,才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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