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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医生:活多、钱少、高危

http://www.CRNTT.com   2011-09-22 13:34:20  


 
  ■ 医生困境如何造就?

  价格管制忽视医生价值,酿以药养医、红包回扣恶疾

  乱开药、过度检查、收红包、拿回扣一度成为医疗纠纷中的导火索,也被认为是医生群体道德下降的证据。造成乱象的根本原因却不仅仅是医生在垄断医疗服务资源之后的利欲熏心。在医疗服务价格管制和药品最高零售价被政府管制之后,医生的工资与每天的工作量和强度、专业技术、风险来对比严重失衡。政府对公立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支出不能超过总收入。于是多开药、多做检查就成为医院创收、医生谋生不得已的做法。

  相比之下,国外医院不受价格控制,让医生通过门诊等技术服务“以医养医”,不但劳动价值能够体现,也杜绝了多开药的腐败空间。在香港,持本港身份证的“符合资格人士”急诊收费每次100港元、住院、护理、注射也是按劳收费。因为在服务价格标准提升后,医生会用尽量利用专业知识看病问诊,开药反而成为增加成本的事情。

  医疗资源分布不公使城市大医院医生疲于应付

  中国的医疗投入总体上不足,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社区医院本应是患者就医首选,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基层卫生机构的就诊率达80%以上。但中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80%的优秀医生又集中在大医院,县级以下公共卫生机构仅1/3能正常运转,1/3处于瓦解边缘,1/3已瘫痪。这种配置不公导致大病、重病都得到大城市大医院就医,供需关系进一步失衡,不仅为医院为医院追求“高药价、高耗材”的过度医疗提供了条件,也使得大医院人满为患,专家诊治“一号难求”,为数不多的医生只能疲于应付,恶性循环。

  医疗鉴定秘密进行,鉴定人不署名担责,广州9成申请被鉴定为非医疗事故

  多数医生被打事件源于医患纠纷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患者对院方极度不信任甚至寻求报复。当医患纠纷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时,面临的首要难题就是公正的医疗鉴定。但从2002年9月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舍弃追究医疗违法犯罪的职责,把原来由国家事业单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的鉴定,规定为肇事医生及其机构入盟的社会组织医学会召集秘密进行(参加鉴定合议的医生不在鉴定书上署名担责),且不区分、不鉴定医疗责任事故,这种在以往被用来作为追究医疗违法犯罪行政和刑事责任的重要事项经修订后被认为是执法倒退。

  此外,一次鉴定通常需要数月,最长可达两年多。耗时过长令许多患方难以等待,因而不选择鉴定。医疗鉴定的最终结果大多不利于患方。2003年至2005年,广州地区的医疗事故鉴定共354宗,仅39宗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占11.02%,即申请鉴定的近九成医疗纠纷被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


  □ 结 语

  信者为医?药开多了是过度医疗,开少了是水平不行;待患如亲?给治好了是“涌泉相报”,治不好是“拔刀相向”;这场关于信任的纠纷中,真正的危机在于医生也成了“病人”,而病人却无法自救。

  (出品:网易新闻《另一面》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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