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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日元对华“赔款”给了谁

http://www.CRNTT.com   2011-10-22 11:41:06  


 
  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经过六次开庭后,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高等法院主持下,由日本律师团代表原告方与被告达成“和解”。

  “花冈事件”中国劳工索赔案,是我国乃至二战亚洲受害国家战后对日本诉讼第一案。

  2000年11月29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开庭宣布,以11名被日本侵略者强掳的原中国劳工为上诉人,以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为被上诉人的花冈事件损害赔偿请求上诉案达成和解,鹿岛公司在不承认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拿出5亿日元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

  以耿谆为代表的一些花冈受害者没有接受这个所谓的“和解”,耿谆在“和解”之时,就宣布退出联谊会,不再过问花冈的事。

  可是2003年3月9日,《平顶山晚报》刊登了一篇报道称:“4月2日,包括‘花冈暴动’领袖耿谆在内的我省20多名该事件的受害者及遗属,每人将在郑州领取2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万元)的赔偿金。”

  耿谆激怒之下发表了《严正声明》称,耿谆仍然一如既往地反对屈辱的和解,拒绝领取可耻的鹿岛捐出的发放金(只限耿谆本人)。耿谆说:“是日本的律师替我们达成的和解,律师让我们写了全权委托书,签了字,他们口头告诉我们的内容与日文的调解书内容不一样,我们还以为日方同意了我们的要求,就答应了。”

  “没想到我们被律师骗了。这样的结果我们难以接受。我们想讨回的是中国人的尊严,这笔慰问金和赔偿是两码事。”耿谆的儿子耿硕宇说。

  花冈“和解”成立后,由于日本加害劳工企业鹿岛公司声明战争期间“尽到了对劳工的照顾义务”,并称所谓“捐出款”不具有“赔偿、补偿的性质”,令耿谆等部分花冈受难者愤愤难平。

  耿谆怎么也想不通,一个欠下中国劳工累累血债的日本企业摇身一变竟成为“慈善家”,那本应该偿付劳工的赔偿金变成了为救济中国人的“捐款”,劳工们奔波斗争了十年,得到的是用途规定为“用于对受难者的祭奠以及追悼”(日本人称慰灵)的“香火钱”。

  500余受害者得到赔偿金

  石家庄市党史研究会何天义一直专注研究二战期间日本劳工问题。他认为,“和解条款”规定“鹿岛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作为一种对在花冈事件受难人祭奠等的表示。本项基金,从日中友好的观点出发,用于对受难者的祭奠以及追悼、受难者及其遗属的自立、护理以及后代的教育等方面。”也就是说鹿岛拿出的这点钱是“祭奠费”,而在和解的当天,鹿岛还特意发表声明,“本基金的捐出,不含有补偿、赔偿的性质”,日本的许多报纸干脆直截了当的称这是“救济金”。

  “救济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用金钱或物资帮助灾区或生活困难的人’,是一种‘救助’行为。”何天义称。

  根据《花冈和解条款》的相关规定,鹿岛公司将5亿日元信托给中国红十字会(即由红十字会代管),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成立由花冈受难者、参与索赔的日方律师和学者共8人及1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组成的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的用途规定为“用于对受难者的祭奠以及追悼、受难者及其遗属的自立、护理以及后代的教育等方面”。

  为此,管委会作出决议,将基金的半数以“赔偿金”的名义直接发放到每一个已经找到并确认接受和解的劳工及遗属(2003年每位领取人获得相当于人民币1.6万元至1.7万元);在另一半基金中给每位劳工发放5000元子女教育费,其他集中作为调查并寻找其他劳工、举办纪念活动、支付劳工等人员到日本祭奠往来费用等。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986名花冈劳工中有河南劳工111人。中国红十字会给出的说法却是:“自2001年7月份起,虽经多方调查、寻访,但只确认了20多名受害者或者亲属,目前仍有80%的花冈事件受害者未能找到。”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络处处长、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局长张虎此前表示,为寻找花冈劳工,我们采取了各种措施和方法:一是广发信函。事务局刚成立的2001年4月初,我们就给过去寻找到的所有花冈劳工幸存者和遗属发出了信件,进行情况调查。5月,又给没有联系上、且有地址可查的500余人按名册分别邮发了信函,并随时与寻找中新发现的人员及时进行了联系;二是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2001年至2003年在济南、青岛、石家庄和郑州六次召开发放赔偿金仪式和新闻发布会。经过努力,我们寻找到花冈受难者530余人。

  “花冈基金是花冈受难者、遗属、日本友人和爱国华侨经过十余年艰苦斗争的成果,是花冈劳工的血汗钱、生命钱,必须十分珍惜,认真负责的管理好、发放好、使用好。为此,我们认真贯彻执行《花冈和平友好基金说明》中关于基金用于支付受难者的基金、资助祭奠活动、培养教育受难者的子女的希望工程和寻找花冈受难者范围的规定。不乱开口子、乱设项目。除以上规定所需资金坚持做到由联谊会干事会讨论决定,我们还认真坚持月度支出预算开支、月度报表、年度报表和收入支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进行财务审计。”张虎称。

  山东当地媒体此前报道如此描述:2003年9月22日,19位山东花冈受难者及家属接过了日本鹿岛公司的25万日元赔偿金及5000元人民币的教育费。据张虎介绍,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已找到986名受难者中的464名,山东受难劳工共有568名,已找到27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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