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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教育公平恶化

http://www.CRNTT.com   2012-03-26 09:37:17  


 
  教育公平的真正起点,应当是落实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平等;建立成人社会决策公开、程序公正的制度;打破权力的过度集中和垄断;而不是把压力强加到教育者和孩子身上。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实现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地方政府的政绩竞争,客观上造成了社会公平环境的恶化。恶性择校现象事实上是政府与优势学校、优势社会阶层形成利益共同体的结果。阻止权势、财势在获取教育机会的各个环节中暗箱操作,需要政府行为更加透明,也需要政府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将其执政理念扩展到毫不含糊地保障“民权”。
 
  教育公平的道路显然是漫长坎坷的,每个公民都应对此做出力所能及的努力。(本文刊载于 财新《新世纪》2012年第11期 出版日期2012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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