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港澳论语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张千帆:不见官僚,才有“大”学

http://www.CRNTT.com   2012-04-06 14:49:11  


 
  大学或院系领导不太可能是一流学者。国外大学虽然偶尔也有“学而优则仕”的现象,但由于大学行政的定位清楚——本质上是个服务、协调和联络机构——大牌教授很少动这个念头,除了“院士”等荣誉称号,很少有这样那样的头衔,如果有名片,也极为简单,完全不像国内“学术明星”,一张名片正反面还写不完。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法学院主要领导长期由副教授担任,甚至担任学院领导成为这些副教授的晋升策略,因为毕竟可以和大学领导“混个脸熟”,将来职称评审对自己有利些。学院领导的“弱势”也反过来巩固了行政的“弱势”和管理最小化——学问、资历、人脉都不如人,凭什么还管那么多?因此,国外大学和院系行政的主要任务不是“管理”教师,而是联络校友等各种关系拉钱;经费拉不来,就是领导失职,别谈其他。国内同行往往以为国外大学领导必是顶尖学者,是对行政和学术之间的基本关系犯了常识性错误。

  但在中国的“高大全”语境下,官和学似乎永远成正比;官越大,学问也必然越深,不然为什么让你做领导?于是乎,中国的学术“大腕”几乎人人为官,不是校长也至少是院长,不是院长也至少是某研究所所长,或挂个教育部某个委员会委员,仿佛不这样就亏待甚至羞辱了这位“学术明星”。一旦做了管实务的领导,就必然意味着学术事业的荒废。学问成“副业”,“管理”、开会、应酬成了主业。不少领导明知这点,却为自己学业不精找理由,坚持自己是为大学管理“牺牲”了学术乃至“奉献”了青春。这种“牺牲”或“奉献”完全不必要,大学根本不需耗费那么多人的聪明才智去“管”。

  大学不是幼儿园

  大学行政化的第二个特点是大学管理者相当强烈的“管理主义”意识,对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很有点“快感”,对冒犯自己权威的行为则绝不宽容,而且动辄以“制度”、“规章”、“组织”的名目出现——依法治校或依法治院,总天经地义、顺理成章吧?但行政法上有个基本概念叫“滥用权力”,正是指这类表面形式合法、实质目的违法的情形;程序上什么都对,放到台面上的理由也冠冕堂皇,但是内在用心是“阴暗”的。一旦“管理”不分目的、不讲效果,为管而“管”,那就构成了管理权的滥用。何况不少规定根本没经过教员讨论和投票,其正当性、合理性和必要性都成问题。

  大学强化“管理”的一个例子是开会。我很诧异,即便“国内一流”,不仅要求教师开会签到,还宣布教师有义务每场必到,没请假甚至可能扣工资。这简直是以管理幼儿园的方式在管理大学。当然,如果开会是集体讨论规程制度,也未尝不可;国外大学教授也经常开会,但他们的会议多是小规模会议,会前认真准备讨论议程和问题,会上每个成员都有机会发表意见,会后整理发言综述发给全院教授。一年也有次把全院大会,纯粹是自愿参加的庆祝或娱乐活动。反观国内大学的集体大会,表面是领导“向群众汇报工作”,实际是领导在上面讲话,群众在下面学习领会。这能建成“国际一流”大学吗?即便要传达某些和学科相关的重要信息,也完全可以通过群发电子邮件,何必如此不珍惜别人和自己的时间?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