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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葵: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经济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2-04-10 08:16:41  


 
  第三个基本维度是利益冲突的解决和权利分配的机制。

  经济中的各个利益体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益冲突,这些冲突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以及友好协商的途径来解决。即便科斯也认为,要维系市场运行,必须要有一个有约束力的法庭做背景。权利分配与此密切相关,谁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决定着交易双方如何进行协商,这也是科斯反覆强调的。事实上,科斯定理的要点就是强调权利分配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只有在把权利划分清楚的情况下,同时存在公正的第三方合同执行者,市场双方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协商谈判,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结果。

  在这方面,需要特别强调法制的作用。法制在中国有一种被神化的趋势,认为法制是万能的。这值得仔细研究。法制本身不可能在真空中运行。在现实中,两类群体是法制的占优者。一是市场上的强势群体或者说有财富的阶层,他们往往在法律上是占优的,因为他们可以雇佣最优秀的律师以及利用相关资源打赢官司。二是政府,他们往往是法律体制上的强者,普通民众很难告赢政府。所以,法制的正常运行必须要有一套相关的体系来维系,尤其是需要通过一定的监管来维系,比如通过政府的监管来约束社会上高财富阶层影响法制的强大能力;同时,也有必要通过公众媒体等公开的方式,以及政府分权的方式,来约束政府在法制体系里天然的优势。

  法制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谁来立法。在这个问题上,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英美体制下,立法权很大程度上是下放给法院和法官的;而在欧洲大陆,立法的权力是由政府部门代表国家来实现的;中国目前的立法也基本上是由政府部门来主导的。这种政府主导的立法的缺陷,我们已经看到过不少。

  中国社会需要什么样的经济改革

  文章指出,在对市场经济的理性度方面,中国的社会禀赋仍然处于演进的过程中,普遍说来,中国民众不如有长期市场经济经历的发达国家的民众理性度高。而在对秩序以及个人自由的偏好上,中国民众由于几千年的封建传统以及儒家文化的熏陶,应该说比美国等国民众更加偏向于社会秩序。同时,中国政府的执行能力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也是参差不齐的,比如说,在高考方面执行力度比较强,腐败比较少,其他方面远非如此。

  给定这些社会禀赋,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先,需要开阔视野,把目光从美国式现代市场制度,扩大到欧洲大陆(尤其是德国、荷兰)及亚洲(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等地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在一些重点领域,包括大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安排、住房、商业银行、基本福利制度、教育培训等方面,需要比较系统的分析研究和借鉴。与美国相比,这些国家的经济制度禀赋在不少方面和中国更接近一点,因此需要仔细研究。

  其次,一个应该没有太大争议的结论是,中国的改革首先应当大幅度地放权,应该由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行自身的改革。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制度的社会禀赋差距很大,因此,不同地区的政府应当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改革方向。比如,土地所有权问题,江浙一带的农村居民的市场理性度比中西部高,不妨先行一步。
  一个简单的推论是,依赖立法搞改革不一定是最符合实际的。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各地的社会经济禀赋差距巨大,全国一刀切,立法搞改革,即便是所立之法律可以执行,其效果不一定是好的。

  再次,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应该有足够的应变能力。改革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而且,中国百姓的社会禀赋是在不断演进的,市场理性程度是在不断提高的,对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的偏好也是不断改变的,政府的执行力也是会不断改变的改革本身事实上就在不断推动政府的执行力提升,因此,中国在改革中需要更加强调制度的灵活性而非僵化性。

  因此,一个基本的结论是,今天的改革需要开阔思路,下放权力,由地方根据自己的情况探索自己改革的方向,从而以一个分权的、不断演进的改革方式,取代一个自上而下、一刀切的改革方式。这样也有利于企业在不同的地方之间有可选择的余地,而企业的选择有助于地方提升改革的积极性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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