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港澳论语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1/40处级以上官员学历造假刺痛民主监督

http://www.CRNTT.com   2012-05-25 10:58:39  


 
应将官员学历造假视为腐败问责

  2012年05月23日11:17 新安晚报 作者:毕舸

  5月21日,陕西府谷县委宣传部称,该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利荣存在学历造假,已被免职。(今日《新安晚报》A13版)。

  在笔者印象中,这似乎是目前为止为数不多的官员因学历造假而被免职事件。学历造假在许多国家被视为犯罪行为,而我国法律也明确指出:“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可是,这条法律在当下几乎名存实亡,而性质最为恶劣的当属官员学历造假。

  官员学历造假的目的很纯粹:通过造假迅速获取任职、晋职等利益。附加利益如此丰厚,以至于有人不择手段,有花钱直接买学历的,有请秘书或枪手代劳的,有晒两天网就能当博士硕士的。

  一位官员学历造假不过是根萝卜,监管部门将其“拔出”时更需要的是带出泥:从审核到提拔,监管环节层层失守,才能让造假者从容过五关斩六将爬上期许的官位,于是,造假后面可能紧跟着一连串腐败:形同虚设的监督、“带病提拔”的人事腐败、打招呼走关系的权力滥用……

  之所以呼吁将官员学历造假视为腐败问责,就是为在第一道关口卡住个体腐败的扩散,以免产生群体腐败。不仅要对造假者本人加以严惩,更要堵住有可能滋生“假”的相关领域漏洞。

  虽然我们目前还不能像国外那样“官员一旦涉嫌学历造假就引咎辞职”,至少要从制度建设上达到外部制约的效果,不断提升官员学历造假的违法成本,防止其肆无忌惮。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