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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院长被指“奸淫”服务员不应草率了事

http://www.CRNTT.com   2012-08-23 14:44:10  


 
池墨:“北大教授奸淫服务员”真相在哪里

  2012年08月23日07:12来源:东方网 作者:池墨 

  8月21日,前北大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对此,北大新闻发言人回应称绝无此事,邹恒甫说话让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并表示北大将保留追究其诋毁或诽谤的权利。(《北京晨报》8月22日)

  不得不承认,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是一个“猛料”,绝对吸引公众眼球,如果邹恒甫此言不虚,那么,这将是北大的耻辱!

  面对邹恒甫的指控,北大方面断然否认,称“让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并表示北大将保留追究其诋毁或诽谤的权利。如果北大此言不假,那么,邹恒甫的此番“爆料”,显然对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构成诽谤,也对北大构成诋毁。当事人有权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对邹恒甫提起诉讼,北大当然也可以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责任!

  据了解,邹恒甫曾经炮轰独董“以爱国之名发财及资本之走狗”,此后,邹恒甫迅速将矛头直指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蔡洪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张维迎等人。虽然邹恒甫炮轰张维迎等人的火药味很浓,其“炮火”也很猛烈,但这尚属于学术之争,并不构成人身攻击,对被炮轰者的名誉也没有构成伤害,应该是被容许的,也是自由的。

  但是,此番“奸淫餐厅服务员”的爆料,却绝对“生猛”,比炮轰独董“以爱国之名发财及资本之走狗”更有威力也更吸引眼球。一方面是此番爆料并不是虚晃一枪,而是以“事实为依据”将矛头直指某些人,另一方面,则是爆料之行为如果属实,当事人显然违背了师德人伦,触犯了法律,应该被追究相关责任!

  但是,“文攻”不能变成“诋毁”,作为曾经的大学教授,邹恒甫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如果其指控并不是“诋毁或诽谤”,北大应该进行调查,或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果查实邹恒甫所言不假,应该追究相关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将这些害群之马清理出北大校园。但是,如果经查证,邹恒甫的奸淫指控并不存在,那么,就应该动用法律手段,追究邹恒甫的法律责任,给其一个教训。而邹恒甫若被证实是“诋毁或诽谤”,那么,其个人信用无疑也将丧失殆尽,今后,他的话将变得一文不值!

  其实,查证邹恒甫是否是“诋毁或诽谤”并不难,既然是他举报,他就应该向有关部门提供可信的证据或线索,如果不能自圆其说,那么即可认定其为“诋毁或诽谤”。因此,无论是从维护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的名誉,还是从维护北大的声誉来看,北大都应该对邹恒甫的这番言论提起法律诉讼,让法律还众人一个公道,也还北大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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