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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是美德不是义务

http://www.CRNTT.com   2012-09-03 11:14:06  


残疾男子乘公交未给妇女让座遭掌掴
  中评社北京9月3日讯/“没人让座,不会道德沦丧,只有先尊重不让座的权利与自由,而后才有让座的道德善意。”网易新闻《另一面》今日登载专题“让座是美德不是义务”,内容如下:

  24日,杭州一位小伙因没给抱着孩子的年轻夫妇让座,被扇了5个耳光。近日,济南一位母亲带3岁的孩子坐公交车时,同样没人给她让座,她一怒之下竟扇了一名男乘客一个耳光,并称“是替你妈妈教育你”。类似事件频出不穷,不禁要人想问,“同样是买票上车,凭啥要逼我让座”。

  ■ 让座是美德,“必须让座”是道德胁迫

  让座是值得提倡的美德,做了就该得到夸奖,必须让座则是道德胁迫,更是道德暴力

  乘客买票上车,就是向公共客运公司购买服务,事实上构成客运服务合同。乘车时支付了相同的票款,就拥有相同的权利。只要乘车时买票了,就有资格坐(特殊座下面另行讨论)。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乘客在公交车上要给他人让座,给他人让座并不是必须的,更不能强制逼迫别人给你让座。在公交车上主动为需要得到帮助的特殊乘客让座,只能说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个人美德,而并不是社会公德,不必将此加诸于整个社会。每个人都必须让座这是一种道德胁迫,更是道德暴力。

  但对于让座的夸奖是不是谬赏?答案是否定的。谬赏主义出自魏征《谏太宗十思疏》里面的一句话,“不能谬赏,不要滥罚”。谬赏主义的通俗理解是,把本来应该的事情加以拔高,使其具有道德感召力,也会为整个社会树立起良好的榜样。中国法律并没规定年轻人有让座的义务,让座本来就不是“应该的事情”,既然让座了,就应该得到夸奖,而且让座者更应得到被让座者的感谢。既然让座不是义务,乘客就享有做出让座或者不让座行为的权利,包括身强体壮的年轻人。

  ■ 买票上车,不让座是乘车人的权利与自由

  不让座是买票上车的权利和自由,不让不代表道德沦丧,谴责不让座是道德的滥用

  让座是美德,但不让座不代表道德沦丧。就譬如施舍是慈善,但不施舍不代表就一定穷凶极恶一样。即便是一个健康的公民,即便是只有短短几站路的车程,只要不乐意——哪怕是突然的心情不好,甚至无须任何理由,都可以保有不让座的尊严与自由。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指出,“只要不涉及侵害他人的自由,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

  长久以来,对于事物的评判标准越来越简单化,任何事物似乎只有善恶对错的“二元对立”,道德的对面就一定是不道德,忽略了中间的灰色地带。也正是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才让公众认为不让普通座是一个道德问题,让座是道德的,那么不让座肯定是不道德的,如果没让座,那就是社会冷漠、道德沦丧,甚至会搬出“国民劣根性”大谈特谈。

  仅仅因为不让座没能彰显助人的美德,就对不让座的行为进行舆论谴责,这是将权利与义务混淆,更是滥用道德,也正是这种对道德的滥用,才导致部分人认为“别人让座天经地义”、“我是弱势群体,我就该得到座位”。熟不知,不让座是买票上车的权利与自由,让座是将自己的权益让渡给别人,不让也一点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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