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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暴露王郁琦并不熟悉两岸关系事务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13 07:59:49 |
实际上,《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事务局组织规程》第二条规定,“本局设五组,分别掌理下列事项:一、服务组:关于旅行证件服务等事项。二、商务组:关于经贸、投资及商务往来等事项。三、新闻组:关于新闻发布、文化交流及资讯服务等事项。四、联络组:关于学术、教育及社会各界之交流联系、服务等事项。五、综合组:关于资料搜集、问题研究、文书认证、庶务、人事、会计及其他不属于各组事项。” 为了执行上述业务,该“组织规程”附有一个“编制表”,在其“附注”部分,就有如下的说明:(一)局长一人、副局长一人或二人,由本会派驻。(二)服务组由“外交部”派驻组长一人、秘书三人(其中一人得列简任(派)第十职等)、雇员六人;“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按:现已升格为入出境暨移民署,下同)派驻副组长一人、秘书三人、专员一人,合计十六人。(三)商务组由“经济部”派驻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秘书四人(其中一人得列简任(派)第十职等)、雇员四人,合计十人。(四)新闻组由“行政院新闻局”(按:“新闻局”已解散,其部分业务已移交给新建立的“文化部”)派驻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秘书五人(其中一人得列简任(派)第十职等),组员一人、雇员六人,合计十四人。(五)联络组、综合组由本会派驻组长二人、副组长二人、秘书五人(其中二人得列简任(派)第十职等)、专员二人、组员三人、雇员十二人,合计二十六人。(六)“教育部”派秘书一人(得列简任(派)第十职等)在连络组办公。 而在澳门方面,《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澳门事务处组织规程及编制表》第二条也规定,“本处设三组,分别掌理下列事项:一、服务组:关于旅行证件服务等事项。二、联络组:关于经贸、投资、学术、文教及社会各界之交流联系、资讯服务等事项。三、综合组:关于资料搜集、问题研究、文书认证、庶务、人事、会计及其他不属于各组事项。” 其“编制表”的“辅助码”则说明:(一)处长一人,副处长一人,由本会派驻。(二)服务组由“外交部”派驻组长一人、秘书二人;“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派驻秘书一人,组员一人,合计五人,另当地雇用人员一人。(三)联络组由本会派驻组长一人、秘书一人、专员二人、组员一人,合计五人,另当地雇用人员一人。(四)综合组由本会派驻组长一人、秘书二人(其中一人得列简任(派)第十职等)、专员一人、组员二人,合计六人,另当地雇用人员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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