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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辉: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相克亦相生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10 09:33:26 |
近年来关于中西的比较研究再兴高潮。与过去的“文化热”多在价值观上做文章不同,如今的比较多在制度上做文章。这种比较的两个尺度,“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作为学理(而不是作为人性的一种朴素要求)都是从西方引进的,然而许多人却从这些学理出发得出了如下的结论:有人认为改革前几十年的旧体制拥有比西方更多的“经济民主”,而西方则有自由过分之弊,因此应当用毛泽东的“经济民主”纠正西方的经济自由。有人则相反,认为鸦片战争前几千年的老传统拥有比西方更多的“经济自由”,而西方则有民主过分之弊,因此应当用孔夫子的“经济自由”纠正西方的经济民主。这两种看法虽然彼此对立,却有两点是共同的:一是认为我们的制度(改革前的或鸦片战争前的)比人家的强,并且可以矫人之失;二是认为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似乎彼此“相克”,二者在很大程度上互为矛盾。 有些论者在行文上不这么提,而是采取给“自由”、“民主”赋予特殊定义的办法,如宣布“彻底的自由主义”将置“公意”于个人自由之上、将意味着限制个人产权等等。但这与通常理解的经济自由主义,即从亚当.斯密到哈耶克所代表的那一传统相去甚远。本文不认为这种把自由主义过分广义化的做法是妥当的,至少在经济方面是如此。 对此可以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从实证上看,所谓改革前旧体制中的“经济民主”与鸦片战争前的“经济自由”究竟能否成立,尤其是能否在论者设定的比较意义内成立?强调这“尤其”是很重要的,因为抽象地谈论“自由”与否很少有意义,任何概念都是在特定的比较系统内成立的。如果说在“四人帮”看来,连刘少奇都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而在典型的自由主义者如米塞斯看来,甚至连哈耶克也有某种“社会主义”倾向的话(参见米塞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那么与例如柬埔寨的波尔布特体制相比,我国改革前旧体制或许也可以算是“经济民主”的,但是如果与发达国家相比呢?同样,与我国古代法家的统制经济传统相比,与50年代后的计划经济相比,甚至与中世纪欧洲相比,谈论我国古代儒家的“经济自由”思想也是可以的。而与西方近现代市场经济相比,强调儒家思想的“后现代”意义或“去除自由主义之弊”的意义者更不乏其人。然而作相反之论,说儒家比近代西方更“经济自由”,就值得商榷,更何况把儒家的言论径直视同经济现实恐怕也是有问题的。但本文不打算在此详论。本文想探讨的是上述争论提出的第二个问题:“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是相克,还是相生?如果它们在某些情况下是相生的,而在另一些情况下相克,那么我们目前面临的是哪种情况?“经济民主”的缺乏是由于“经济自由”过剩(产权过于“绝对化”和竞争过于自由等)吗?它是否也有可能因“经济自由”的缺乏而引起?反过来说,“经济自由”的缺乏是由于“经济民主”过剩(工会力量太大、百姓利益过于本位化等)吗?它是否也有可能因“经济民主”的缺乏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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