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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为什么选择王岐山主导反腐败?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11 09:48:50 |
没人比王岐山更适合当纪委书记 基于上述考虑,王岐山乃是一个恰当人选。这不在于他在过去表现出了所谓解决棘手难题的能力——其所谓“救火队长”是也;而在于,在中共新的执政团队中,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担任这一职位。王岐山做事的果敢干脆,相对开明和开放的思想,与改革派和知识界良好的私人关系,再加上熟悉金融,使他能够突破目前的反腐瓶颈,开启制度反腐新局。从这个角度看,王岐山做纪委书记,实是中共对其的重用。 从中共反腐机构的设置来看,世界少有国家有如此庞大的规模和复杂的规定,但反腐效果则不尽如人意,根本原因即在于这套机构和相关制度设计并没有打到腐败的要害,也就是在限权和治权上没有起到作用。腐败不管具体原因何为,本质上总表现为官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权力过大和过于集中,缺乏制衡,不受或少受监督,政府的立法、施政行为和治理方式等公开和透明性不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存在问题。这当然不是说中共没有这些方面的制度规范,但问题在于,它多半是以党和政府的政策或行政命令形式出现,法律效力很低,因而在执行时导致其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国务院2008年就已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说此后政府信息的公开有一定进步,可与社会的期望相比还是相差甚远,根源就在于,该条例只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是法律,无法和档案法、保密法相衔接,也无法涵盖党务公开、司法公开及各个领域的办事公开制度。 所以,中共的反腐败要取得突破,就必须加大法治反腐的力度,在预防腐败上把相关缺席的法制补起来,即推进法律意义上的制度反腐。这也是社会一直在呼吁的。像官员的财产公示制,无论从理论还是国外的实践看,都被认为是遏制腐败的好办法。然而中共因受制于种种因素,在这方面进展缓慢。现在王岐山主管反腐工作,我个人对中共在两年内推出这项制度持乐观看法。原因在于两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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