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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与中共权力交接的进一步制度化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28 10:37:49 |
上个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以及政治局常委。这次大会是2002年第十六次大会之后,再一次实现了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权力,从一代领导人平稳地过渡给新一代领导人。观察这一次权力过渡的过程,可以发现中共的权力交接程序在进一步制度化。 具体而言,本次大会显示的权力过渡的制度化,体现在领导干部的离任制度、接班团队的备位制度、新晋团队的党内选拔制度等方面。中国领导人的离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大约在1992年的第十四次大会上开始探索,而在2002年的第十六次大会上基本成型,主要包含任期和年龄两个方面。 离任制度更加完善 从任期上看,总书记一职的担任者,遵循两届完整任期即须离任的规则。大约1992年在老一辈领导人邓小平等彻底退出政治舞台的时候,和当年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产生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一起确立了,每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成员,将担任领导职务不超过两届。 该次大会产生的政治局常委的主要成员,于是在2002年,担任满两届后,退出了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有论者当时指出,2002年的代表大会确立了中共领导人的退休制度。 本次大会在领导人退休制度上的又一个巨大进步,是最高领导人的全退安排。在2002年的权力交接中,虽然实现了党和国家主要机构的领导职务,从上一代领导集体到新一代领导集体的过渡,但离任的最高领导人还留任了军队的领导职务。 已经退出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人继续留任军队的领导职务,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总的来看,这样的权力交接安排不利于国家政治的平稳发展,不利于权力交接的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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