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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桃园县长的新北市长朱立伦,呼吁“行政院”应该把“钱”与“权”下放给直辖市政府,才能提升行政的效率。(资料图) |
中评社北京1月4日讯/澳门新华澳报评论员富权今天撰文“桃园升格‧台湾省被肢解‧城乡差距扩大”认为,桃园县等几个县市改制升格为直辖市,实质上是瓜分肢解了台湾省,这除了是为实施《地方制度法》,便于管理之外,也带有凸显“中华民国在台湾”,台湾地区“并非是中国一省”的意思。详论如下:
昨日举行的“行政院院会”,依照“内政部”审查结果,通过了桃园县改制升格为直辖市案,并决定相关定案报告由“内政部”最后审查把关。依照程序,“行政院”审查修正意见将由桃园县回覆后,报请“内政部”审查,并在六个月内报“行政院”核查,改制于明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在完成所有程序后,台湾地区就拥有六个直辖市,分别是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桃园市。
台湾地区的地方制度,尤其是直辖市制度,源自于大陆时期,也有别于现行的大陆地方地区。其实,“祖龙虽死魂犹在”,“百代都行秦政制”(毛泽东:《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海峡两岸的地方制度,一直都实行秦汉以来具有浓郁的“单一制国家”特色的郡县制模式,这就从地方行政制度上,证明瞭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而有关直辖市的制度,在民国时期,根据城市化的进展,增设市建制,分为“普通市”和“特别市”。“特别市”直隶于中央政府管理,这就是直辖市制度的来源。一九四九年,以一百万人为标准,满一百万人以上的都市,得设为直辖市。当时“行政院”核准了南京、天津、大连、上海、青岛、哈尔滨、汉口、广州、渖阳、北平、重庆、西安等十二个直辖市,台湾地区则是“零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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