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港澳论语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李天一案“被敲诈说”能否逆转案情

http://www.CRNTT.com   2013-07-24 12:00:16  


 
  【对待原告】

  “进行安抚和慰问,要看事实是否存在”

  京华时报:周一的庭前会议主要内容是什么?

  兰和:庭前会议主要内容应该有调查是否有刑讯逼供、有没有新的证据,有没有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

  京华时报:原告杨女士称出事后未得到李家任何慰问和安抚,你如何看待此事?

  兰和:进行安抚和慰问,是基于客观事实的,要看这种客观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事实上的需要,才会有后续的安抚问题。李某某的父母及家庭毫无疑问是有担当的。之前的李某某打架事件发生后,他父亲就亲自到医院去看望、去道歉了。

  京华时报:那这是否意味着李某某及其家人认为,杨女士反映的事实不存在?

  兰和:关于该案我不能做定论,事实是有商榷的空间的。

  【其他嫌疑人】

  “背景不能干扰这个案件本身”

  京华时报:您本人是否看过案卷?社会上有传闻,除李某某外其余几人的家庭背景很深?社会有质疑,只公开了李某某的名字,其他几人名字都没公开,其中有一个已经是成年人了,也没有公开。

  兰和:我不是辩护律师,不允许看卷。但我认为,背景不能干扰这个案件本身。所谓的背景深,没有恒定的标准,无法界定。家庭背景是家庭背景,案件是案件,会基于证据和事实,两者不能互相干扰。

  关于名字公布问题,没有公布名字,是因为是几名未成年人。另一成年人名字也没公布,具体我不清楚为什么。

  作者:张淑玲来源京华时报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