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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佑:防腐比反腐更重要

http://www.CRNTT.com   2014-12-26 11:23:06  


 
  中国共产党人执政已有65年。65年来,特别是近30年来,我国反贪的举措不少,贪腐之风不止,运动式反腐的成效不大,需要回到制度反腐的轨道上来,已成共识。至于怎样实施制度反腐,却依然见仁见智,值得讨论的空间不小。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既要推行制度反腐,又要防腐,应当将二者同时抓,而且防腐才是治本,防腐比反腐更重要。有鉴于此,愚意以为,以下三个方面与治本有关,亟待着手:

  第一,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理念不仅要加强,而且还应付诸全党与政府部门的行动。许多官商勾结的贪腐行为就是以侵害民众的基本权利为前提与条件,比如侵害民众居住权与生存权的某些强行拆迁行为,只有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宪法与法律的权威才有可能确立。仅就概念来说,“严打”、“严惩”等词从来都不是法治语言,而是运动语言,“严打”也罢,“松打”也罢,都是有悖于法治精神的主张,应予摒弃。既然腐败现象是如此普遍,新闻的监督职能与司法的公正性还没有到位,应当增加反腐行动的主体,欢迎民众参与反腐,而不是党和政府包办反腐。总之,制度反腐的本义不是别的,就是法律制度反腐,亦即依宪与依法反腐。

  第二,在推行制度反腐的同时,亟需重视和清理制度养腐的现象,从逐步解除干部特权开始。比如,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重新制定自1950年代就已开始形成的在岗与退休干部及其家属的各种待遇,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迅速解除党政干部出身的服刑者的监狱特权,不要把监狱变成腐败党政干部的疗养院。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早就说过,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有关官员应当知道,人民群众对此很反感。

  第三,反腐也罢,依法治国也罢,均需各级领导带头。根据欧美等地成功反腐的经验,应当尽快制定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从源头抓起,既利国利民,也利己,不必延缓。

  参考文献:

  [1]陶湘致盛宣怀函,1904年11月至12月.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辛亥革命前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14-19.

  [2]梁启超.上涛贝勒书.近代十大家尺牍.转引自丁文江、赵丰田.粱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505.

  [3][4][7] 汪康年师友书札(三)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3013、3012、2487.

  [5]伍廷芳的新职位,他将帮助制定现代中国法律.纽约时报,1902.5.15.

  [6]伍廷芳退休,对改革失望.纽约时报,1906.5.26.

  [8] Danny M. Leipziger,ed.. Lessons From East Asia. Michigan: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2001:p.85.

  题:郭世佑:防腐比反腐更重要  2014-12-25 15:24来源:《探索与争鸣》201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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