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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重振台湾精神 反对自我殖民

http://www.CRNTT.com   2016-01-15 00:12:20  


 
  周天观要父母“走开”,抗议人士在旁帮腔说周天观是为了未来奋斗,郭盈兰怒声回呛:“你们在诱惑孩子犯罪!他还没满十八岁!”

  事后周天观在脸书上表示,虽然他未成年,但这场革命他必须参与其中,这是他“一生最光荣的时刻,不容任何人破坏,就算是家人也一样”。他已经“和政府革命,不介意在家里再来一次,反正已经动手打爸爸了。”

  事后,周天观由父母陪同召开记者会,他在会上表示:“吃台湾米,喝台湾水,为什么不能讲台湾独立?”父母亲无奈地表示:他们尊重孩子所表达的意愿。

  “台湾意识”和“台湾精神”的对立

  从上述几则故事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台湾意识”和“台湾精神”之间的差别。每个人都可能根据自己所拥有某些特质,来形塑其“自我意识”,而形成所谓的“性别意识”、“族群意识”、“阶级意识”、或“地位意识”。这些特质有些是与生俱来的,像个人的性别、种族、肤色等等,反映出个人被“赋予的地位”(ascribed status);有些是个人运用其理论理性或实践理性,而努力争取到的,称为“获致的地位”(achieved status)。个人被“赋予的地位”,并不能反映出他的“精神”。

  然而,当个人精益求精,不断地以其理论理性或实践理性追求更高的成就时,他追求“获致地位”的行动,则会彰显出他个人的精神。不论周天观或林冠华是不是外省移民的第二代,当他们自觉地说:“我吃台湾米,我喝台湾水,我是台湾人”时,这是“台湾意识”。“台湾意识”的作用,在于区辨“我群/他群”的不同。它源自于个人的“既自存在”,本质上是一种“赋予的地位”,当它因为各种因素,而被“对自存在”唤醒之后,个人只能用辩证的思维来超克它,但却很难改变他的本质。

  “台湾精神”则不然。它是拥有“台湾意识”的人,在觉知其“既自存在”之后,通过其理性的反思与辩证,从事某种伦理或道德行动,为社会大众所认可,而获致的地位。周天观的父母在其长子逝世后,成立“周大观文教基金会”,长期鼓舞癌症病患,挑战病痛,不管他是不是外来移民,或是外来移民的后代,他们在台湾社会中所作的工作,都是在鼓舞“台湾精神”。当周天观把父亲的头压在腋下,问他父亲:“我在为台湾的未来努力,你做了什么贡献?”则反映出:高涨的“台湾意识”可以抹杀任何“台湾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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