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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王英津续论“中华民国”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6-03-02 00:18:22  


 
  第三,就现实层面而言,“全中国代表说”得不到主流国际社会的承认。首先,台湾方面如果继续依据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民国”,这不仅与事实不符合,而且根本不被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其次,“中华民国”的国际支持力日渐式微。从国际实践来,大陆建交国已达172个,而台湾依靠以前的“金钱外交”,现维持着22个(截止到2015年12月)袖珍型“邦交国”,以维护其“国家形象”。随着大陆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升,两岸力量对比的差距会进一步扩大,台湾当局会面临进一步的“邦交危机”,甚至会出现塌方式“邦交危机”。当台湾当局的“邦交数目”由双数变为单数,甚至趋于“零”时,台湾当局会对所谓“中华民国”的“法统”作如何解释?这并非“耸人听闻”,而是台湾方面不久就可能会遇到的“危机”。

  鉴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笔者认为,台湾社会应采取务实主义的态度,在所谓“中华民国”问题上不要向大陆方面提出过高的“价码”,应适时“见好就收”,免得落入“无花空折枝”的境地。

  (三)两岸须共同面对:“中华民国”究竟是什么?

  1、两岸均应秉持务实主义的态度

  分析至此,笔者认为,两岸双方均须以务实主义的态度来共同面对“中华民国”问题,而不是单由台湾方面要求大陆方面“正视”所谓的“中华民国”。

  大陆坚持“完全推翻论”、“(完全)政府继承论”,在法理上毋容置疑;但就事实而言,大陆也要务实面对中华民国被推翻时所留下的这个“剩余政权”,大陆即便不赞成“不完全政府继承论”,也需要面对台湾当局目前在台澎金马地区行使有效管辖并得到台湾民众支持这一客观事实。如果大陆方面不打算接续1949年的国共内战,继续通过战争把“中华民国”的这一部分“剩余政权”彻底消灭,那么就必须面对这一政权,并在“一个中国”框架内给对方预留相应的、可被对方接受的空间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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