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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 陈荔彤:中共不会理 台湾也不理

http://www.CRNTT.com   2016-03-11 00:08:21  


政府部门聘陈荔彤教授为顾问。(中评社 邹丽泳摄)
 
  询及中方在缺席的情况下,是否会遵守国际海洋法庭之判断,陈荔彤认为,如果判断对中共有冲击的话,北京应该不会理它,如果,冲击到“中华民国”,我们也不会理它。因为“中华民国”很早以前(1947年)就已得到岛礁主权,U型线问题只针对水域,不可能针对岛礁的主权问题去做裁判。

  不久前,台湾师范大学教授王冠雄投书媒体表示,他从国外不同学术界管道得知,国际法庭已发函菲国与中国大陆,要求二造就台湾主张太平岛是“岛”,不是“礁”予以说明,情势发展对台湾有利。陈荔彤说,王冠雄教授有其权威管道,也希望判决结果往台湾有利的方向进行。

  但陈荔彤也分析,国际仲裁庭未必会主动向国际社会陈述太平岛的法律意见,因为,菲律宾15项诉讼主张没有包括太平岛,太平岛并不是诉讼标的,因此,应不会针对太平岛是否降级(由岛降为岩石􀀲)进行裁判,仲裁庭的判决对台湾应不会有影响,太平岛不会降级,实在不用过度担心。

  他分析,如果,太平岛变成岩石的话,南海几乎都岩石或礁石(reef)了,而且,几乎每个礁岩都没有领海专属经济区及大陆礁层,这样问题就严重了。另一个严重问题是,国际法庭若判决U型线水域不符合国际法的话,“中华民国宪法”领土要重新更改,因为“我国”南部疆界到曾母暗沙,曾母暗沙是沙洲而与我们的“领土”没有连接,也就没有法律效力,未来我们最南领土的范围可能到太平岛(1946年占有),连带地中共的范围可能到美济礁,影响我们的领土范围,则必须俢改“宪法”之固有领土,幸好这样的机率微乎其微。

  陈荔彤指出,菲国的诉讼策略是想打击中共美济礁、华阳礁等南部岩礁的诉讼策略,菲律宾的锦囊妙计,希望把很大一部分的南海专属经济海域归菲律宾所有。

  他说,从国际法之领土来看,第一分为岩石(rock,无法住人),可以主张12海浬;其次是,礁石(reef),包括沙洲、低潮高地,这些都没有法律效力主张专属经济海域,中共有8、9个礁石或低潮高地。菲律宾想把这些礁岩打成低潮高地或浮下海平面的沙洲,使其只有领海效力;第三,岛屿(island),太平岛是南沙群岛中最大岛,绝对是岛屿,具有12海浬领海及200海里之EEZ,不必杞人忧天。

  由于,海洋法只能管水域及岛礁法律定位,仲裁岛礁是否为海洋法天然之岛礁沙洲。因此,国际仲裁庭第一个会裁判对象应是中共的岛礁,例如,美济礁、中沙群岛的永署礁等,把中共占领的岛礁法律地位变成只是低潮高地或海平面下的沙洲,这也是菲律宾或美国的重点,其次,才是捕鱼权,采矿权等仲裁。

  另外,两岸在南海有合作的空间吗?陈荔彤认为,除主权之外,两岸在南海适度性合作并无不可,例如,建立区域性渔业组织、区域性海事搜救队或共同的海洋科学研究。但是,马政府主张的“搁置主权争议共同资源开发”这套政策应要考虑是否再延用,如果我们主动搁置主权争议,声索国却不搁置而主张已拥有南海岛礁,这对台湾很不利,况且,事实上菲律宾、越南及马来西亚也都没有搁置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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