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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三不”文件失效,改革才能更有效

http://www.CRNTT.com   2016-06-25 07:25:54  


  中评社北京6月25日电/据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宣布失效489件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再宣布失效并停止执行506件国务院文件。“筛查”标准为: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的。

  中国经济网发表专栏作者张国栋文章表示,国务院连续两期宣布失效并停止执行的文件已近千件,这无疑是值得称道的大手笔。而此次被宣布失效的文件,其“筛查”标准更可谓精准,即“三不”——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办事创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就不仅仅是个大手笔,更凸显出政府适应经济新常态,完善自身改革,除旧布新,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国务院的政策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具有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权威性。不可否认,许多现在看来是“三不”的文件,都曾在过去发挥过应有的作用。但今非昔比,面对改革要求和发展势头,上述“三不”文件,无论从施政效果还是从经济角度看,都已经不合时宜,亟须革除。否则,不仅无助于改革发展,而且会成为我们前进路上的绊脚石,甚至会成为一些地方和部门搪塞、推诿企业和群众的“依据”。这既会影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阻碍市场潜力、社会活力的充分发挥,事实上也会影响整个改革发展的有效推进。

  因此,让“三不”文件失效,改革才能有效。诚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全面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对更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新经济、新动能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指出,国务院层面对许多“三不”文件是说“不”了,各地、各部门怎么办?虽然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抓紧清理和废止不利于稳、促、调、惠的政策文件,同时要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空档”,但这些能否得到严格落实?许多文件尽管已经属于“三不”,但对一些地方和部门而言,那可是“权力”所在,是体现自身“价值”或“存在”的“要素”。如果都失效了,他们会不会不适应,甚至阳奉阴违,有意无意地还拿已经失效的文件说事?这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好在总理态度明确,国务院措施得力。比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过多过滥的问题,总理明确表态: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4项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同时,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规范保证金管理。这既断了一些人乱设卡敛财的“后路”,也压缩了权利“寻租”的空间。

  文章最后说,可以预期,这样的态度和举措,还将扩展至除工程建设外的其他领域及除保证金外的其他名目。只要是束缚了企业的手脚和市场的活力,对不起,即便挂着“红头”,也不再是“免死金牌”。还可以预期,让“三不”文件失效,我们的改革必然更加有效,发展必然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